东北网伊春2月12日电(记者关英玉杨佰艳)11日,记者在工商银行林海支行个贷中心采访时了解到,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月10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享受利率7折的优惠。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总行操作系统将对个人房贷客户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客户无需申请从2月10日(含2月10日)起将自动执行新的下浮比例标准,即执行基准利率的0.7倍。据了解,享受优惠利率的客户需符合以下条件:该贷款为个人一手住房购置贷款,其发放日期在2008年10月27日之前,且截至2009年2月9日余额大于0;截至本月9日,该笔个人住房贷款已执行基准利率0.85倍:2007年2月10日--2009年2日期间,该笔贷款主机历史处理明细中无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贷款发放存续期不足24个月的,从发放日算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也于近日执行该政策,但各银行出台的细则不完全相同,有的需要客户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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