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2月11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张桃/文
现实生活中,许多孩子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良行为习惯,令家长忧心。
市中心区少年强强(化名),自3年前辍学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游荡,已多次拦截低年级学生,偶尔也对低年级学生“搜身”,每次到手几元钱、十几元钱。强强也被公安机关传唤过,但因年龄小,情节不恶劣,并不能对他采取什么措施,只能批评教育,要求其监护人加强管教。
与少年强强相比,也是少年的明明(化名)因抢劫罪已成为阶下囚。明明有个习惯,串门时喜欢随手“牵走”他认为“有用”的东西。一开始,街坊邻居谁也没好意思怀疑是他,后来发现,院子里的破铁斧、旧铁丝、废暖气片他随手“牵走”后拿去换钱,上网吧、买吃的了,找到他头上,明明不承认,以各种理由推脱。得到甜头的明明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后因拦路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 保护自尊心培养荣誉感
面对未成年人行为上、心理上不断增多的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家长感到痛心疾首。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教师进修学院心理研究室主任张晓光。张晓光说:90%以上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出现不良行为的“危险年龄”是在13岁至14岁,所以家长要特别关注孩子在初中时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的培养。通过多年的教学研究,张晓光发现十三四岁孩子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吸烟开始到想法弄钱诱发的盗窃、抢劫,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甚至发展到最后吸毒。二是旷课之后夜不归宿。三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是向他人索要财物发展成抢劫。五是开始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六是结交不良朋友。七是开始玩弄、携带管制刀具。此外比较常见的不良行为还有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娱乐场所、黑网吧等。
张晓光说,初中的孩子处于青春发育期,生理、心理、智力和道德观念的发育尚不稳定,他们又对周围的诱惑充满了兴趣,对自己的生活开始要求自主。如果在这个时候,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不能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孩子生理早熟与心理、道德观念晚熟的矛盾就非常突出,同时,他们的自主需求与对成年人依附关系的矛盾,自身生活欲求与道德、法制的矛盾,活动能量与认识水平的矛盾等等成为困扰他们的一个个难题。解决这些难题,家长的责任重大。如果孩子已经出现这类问题,家长们要特别注意,用正确的方法和态度引导孩子脱离偏离的人生轨迹。
首先要保护自尊心,培养荣誉感。有不良行为的孩子,往往缺乏自尊心和荣誉感,因而对批评表扬、外界舆论已不在乎。这是他们受到过多斥责、歧视和伤害造成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应该采取表扬、鼓励、启迪等方式,重新点燃孩子自尊心的火种,唤起他们的荣誉感,这样的教育才有希望和力量。
其次是创造醒悟的机会,促进心理的转变。孩子不良行为的转变,一般要经历醒悟、转变、巩固、稳固的过程。所谓醒悟,是指孩子在事实的教育下和教育者的诱导下开始产生改正坏习惯的愿望。家长要给孩子创造这种醒悟的机会,就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加强教育和诱导,激发孩子产生上进的思想火花。发现孩子心中有这种思变的火苗闪动后,家长要紧紧抓住,及时给予充分的肯定,使之成为转变的动机。看到孩子有了改正坏习惯的行为后,家长更应不断鼓励,使孩子的正确行为得到强化而巩固下来。
第三要消除疑惧,填平“鸿沟”,建立对孩子的信任。孩子产生不良行为后,容易受到家里人的训斥、挖苦,甚至打骂,自尊心受到伤害。他们自卑、心虚、多疑、有戒心,与家长有了隔阂,甚至形成一道“鸿沟”,往往以冷漠、戒备或无礼的态度来对待家长的教育和帮助。这时,家长绝不能嫌弃。相反,应站在同情和关心的角度,用一片真心去拨动孩子的心弦,提高他的觉悟,使其消除疑惧心理和对立情绪,树立上进的信心。
此外,还要培养是非观念,提高辨别能力。培养孩子的是非观念,提高其识别能力,则是帮助他们改正不良行为的重要措施。家长可以通过实行奖赏和心理制裁的方法,增强孩子的是非观念,帮助孩子改正缺点。当孩子有了转变的时候,家长要鼓励、表扬和奖赏他,这样可以使他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感情上的愉快,巩固已有进步。孩子做了错事,家长不应体罚他,而应进行必要的严肃的批评,耐着性子和孩子说理。这种心理制裁会使孩子受到震动,感到内疚,从而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有些家长不讲教育方法,采取简单的惩罚手段教育孩子,那是无用的。
值得强调的是,在做好以上工作时,还要注意培养孩子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意志,巩固新的行为习惯。
改正不良的行为,需要有一个过程。作为家长,应当循循善诱,耐心等待。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增强孩子同坏习惯作斗争的意志力,形成和巩固新的行为习惯。家庭教育惩罚很必要
对不听话的孩子的教育,张晓光说,惩罚有时很必要,但要注意方式、方法,合理运用惩罚能使孩子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但应当注意的是当孩子“不听话”时,应先听听孩子的理由,然后再决定是否对孩子实施惩罚。有时孩子因为经验和知识不足会“好心办坏事”。在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后,就应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惩罚。当孩子第一次出现不良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并说明理由。而不是在孩子几次不良行为之后才予以惩罚。给孩子一个关于“不被允许的行为”的清晰概念。
例如:孩子在写字时姿势不正确,家长应立即予以纠正,而不是听之任之,如果这种坏习惯已经形成,再纠正,就会造成幼儿的迷惑。惩罚要遵循“对事不对人”原则,避免人身攻击以使孩子陷入自卑。在对孩子惩罚时,应明确告知,“你这件事做得不对”或“我不喜欢你那样做”。不要对孩子说:“你就是这样的,死不改悔。”“你是个坏孩子。”“你从来不听话。”这样容易导致孩子把惩罚归结为自身的原因,而不是做错事的原因。
此外,惩罚应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不必要的生理和心理创伤。不同的年龄阶段,适合的惩罚方式是有差异的。学龄以上儿童,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体罚,而以口头的批评为主。低龄儿童可以使用轻微的体罚,如罚站5分钟、不许玩他喜欢的玩具等。矫正不良行为批评很关键
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现不良行为,但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各种因素特别是消极因素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加之孩子年龄小,经验不足,抵御能力较差等,难免会导致不良行为。对此,家长必须充分意识,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矫正。批评就是最有效的矫正方法之一。
许多家长都会抱怨:“孩子可怪了,只听好话,越批评他,他越捣蛋,拧得很。”那么,如何批评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呢?
1.批评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孩子出现不良行为后,家长批评孩子应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允许孩子陈述辩白,在没把真相搞清之前不能批评孩子。批评应讲清楚道理,告诉孩子他什么地方做错了,为什么批评他,他的错误有什么危害,错误的严重程度如何等等。批评时如果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孩子更容易接受。
2.批评要及时。该批评的立即批评,不要说什么“等你爸爸(妈妈)回来时,让他教训你。”之类的话延误时机。如果隔那么一段时间再批评,会让孩子认为家长是在找借口训他,不仅不接受现在的批评,还可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有些家长喜欢秋后算账,批评孩子时,就喜欢数落孩子过去的毛病,或提出与此事不相干的事一起批评,这样会使孩子认为你一直在搜集他的缺点错误,引起反感。
3.批评要选择适当的场合。每个孩子都有自尊心,同样希望别人尊重,最怕在别人面前出丑。如果当着众人的面始终板着面孔大声斥责,其结果一定适得其反。最好应选择没有他人在场时,个别地进行,而且批评的声音越小,孩子越容易听进去。
4.批评不要伤害孩子自尊。当孩子有了过错之后,家长的批评应对事不对人,批评的是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要伤害孩子自尊,因此家长在批评孩子时要谨慎小心,用积极文明的语言比用消极、粗鲁的语言效果好。孩子犯了错误之后,内心已十分羞愧、内疚,他们需要的是关心、鼓励和帮助。家长批评时表情可以严肃,语气可以坚决,但千万不要说:“你真笨”、“别人都会,就你不会”、“真没用”之类的话,这些话只会让孩子更悲观,产生自卑感,不利于他们改正错误。
5.批评的目的重在改正。有的家长批评孩子时,没有指明改正的方向和具体方法,只是单纯指责孩子这不对,那也不对,孩子听了大半天之后,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这种批评是没用的。批评的重点不应放在“错误”上,而应引导孩子对错误行为进行补救。例如,孩子与同学发生冲突,如果错在自家孩子,家长除了要严厉批评之外,还要让孩子主动向对方道歉,弥补在对方身上所造成的有害影响等。总之,家长必须把改正方法说明,而且要多说“做什么”,少说“别做什么”。
6.不要随意批评孩子。有的家长凭着自己的喜怒随意批评,同样的行为有时遭批评,有时则随他去。这会使孩子以为只要家长心情好,做错事不要紧,要是家长心情不好时,做任何事都有可能挨训。家长的这种做法,往往使孩子很迷惑,或者使他专看家长脸色办事。批评不仅没有起什么效果,反而会模糊了孩子的是非观念。
7.要让孩子自己发现错误。对孩子来说,自己发现了错误,才算真正的“明白了”问题。例如,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家长没有马上指出哪里错了,而是耐心启发孩子:“这样做,对吗?”“你对自己做的事是怎么想的?”让孩子冷静地反省,当他明白了错在哪里,他会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会下决心改正。有时可不正面指出批评,而是给予鼓励和提醒。在批评中寓于鼓励和鞭策,在鼓励中饱含信任和期望,使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不丧失自尊,批评才能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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