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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溪公安分局117名民警喜领警龄褒奖金
http://yichun.dbw.cn   2009-02-11 13:32:37

  东北网伊春2月11日电(杨树生记者张艳波)1月20日,美溪区委、区委政法委领导,美溪公安分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全局15个部门117名民警颁发了111150元褒奖金。8名民警因旷工、迟到、早退等违反纪律行为或触犯褒奖制度规定被取消警龄褒奖金。

  据了解,2008年8月,美溪公安分局党委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探索新方法和新途径,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激发广大民警的从警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决定在全局试行警龄褒奖制度。

  随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春多次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

  2008年12月8日,在美溪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第十三届四次常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美溪公安分局警龄褒奖制度。会议认为,这次警龄褒奖制度的提出,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市率先提出的一项激励措施,它必将激励公安分局全体民警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同时决定,由区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兑现警龄褒奖金。

  这项制度的颁布实施,立即得到全局民警的广泛支持与拥护。全局上下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迅速形成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遵纪守法、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潮。

  通过近半年的实践证明,警龄褒奖制度的颁布实施,充分调动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工作热情。全局埋头苦干的多了,人浮于事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违法乱纪的少了;纪律作风明显加强,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各项工作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喜人局面,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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