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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以第一名高票当选
http://yichun.dbw.cn   2008-12-04 08:12:04

  东北网伊春12月4日电 在11月30日在北京隆重召开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论坛暨评选活动”纪念和颁奖大会上,《黑龙江省伊春市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在120名创新案例中脱颖而出,以全国第一名的高票被评选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个创新案例”。这是伊春继获得“2006年度中国改革十大案例”、2007年度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之后再次获得的重大殊荣,也是黑龙江省和全国国有林区唯一获此荣誉称号的城市。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厉无畏等国家领导人及中央、国务院各部委负责人出席纪念和颁奖大会。高尚全、吴敬琏、厉以宁、胡德平、楼继伟、龙永图、郭树清、王一鸣、卢中原、石小敏、刘鹤、宋晓梧、张维迎、杨启先、陈锡文、钱颖一、彭森、樊纲、潘岳等100名著名经济学家、有关部委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任评委。

  我市在2006年4月接到“中国改革开放30年论坛暨评选活动”通知后,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紧张有序、卓有成效的一系列工作,使伊春先后入围前120名、前60名,直至30名优胜奖。在纪念和颁奖大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柏晓东代表伊春市委、市政府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接受了颁发的奖杯和证书。

  评委会认为,伊春市获奖主要源于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唯一性、探索性、突破性和典型性。

  据组委会介绍,伊春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区脱贫致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终于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于2004年4月23日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2006年1月4日的国务院119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伊春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06年4月29日,在伊春林区正式启动国有林权改革试点,拉开了中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

  评委会认为,通过两年多来的实践,在兼具生态地位战略性、林业战线代表性、经济结构典型性于一身的伊春林区进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一开先河地打开了全国国有林区国有林业制度改革的闸门,打开了解决林区资源性、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四大矛盾和问题的突破口,打破了国有林业单一的国有国营、产权虚置的传统、僵化格局,从根本上建立起了林区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有效解决了国有林区长期存在的养林与养人、生存与发展、生态与经济的激烈矛盾冲突,不仅使伊春林区的发展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拐点,而且将为全国林业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对整个国有林区的改革将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评委会指出,伊春实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受到了广大林区职工群众的热烈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这项改革是顺应林业发展规律、顺乎林区职工群众意愿、合乎林区实际的重大创举,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职工群众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有效举措,必将载入中国林业改革发展的史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充分证明了在伊春实施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成功的。伊春实施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和关怀下,必将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到全国国有林区。

  本次评选活动,由我国权威的改革领域专门研究机构——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由我国著名的改革领域核心期刊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承办,目的是梳理改革开放的历史轨迹,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成就,表彰为改革开放作出贡献的杰出人物,推广改革开放的经典案例,宣扬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事件,以此纪念和记录伟大的改革开放30周年以及改革开放的发动者、推动者和参与者。活动自今年4月中旬启动以来,历时7个月,经过国内外广大网民以及手机短信方式的多轮投票和强大的官、产、学、媒等领域的百名专家评委对上万件候选资料的遴选,并经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的评议,获得最终的评选结果。

来源: 伊春日报     作者: 伊常青     编辑: 曲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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