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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城市难以承受之扰
http://yichun.dbw.cn   2008-10-31 09:55:57

  东北网伊春10月31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杨树力记者王跃东/文

  自古以来,狗就被认为是人类的朋友。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当中,狗几乎不再具有看门护院的功能,越来越多的人养狗的目的是增加生活乐趣并寄托情感。但随之而来的狗扰民、狗伤人、环境污染等“狗患”问题,以及因狗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狗患”来势汹汹

  提起“狗患”,在我市可谓是由来已久。随着狗数量的增加,“狗患”越来越严重。最近,我市多个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小区遭遇到严重的狗患,发生了宠物狗扰民的事情。

  家住市中心区的张大娘向记者反映:“楼上邻居家养狗简直令我无法忍受!可是,由于邻居们平时关系处的不错,我实在没法说什么。”张大娘说,她家楼上邻居养着两只宠物小狗,主人把楼道当成了狗的厕所,狗随处拉尿将楼道弄得一塌糊涂。前几天,她家买了些秋白菜,摆在楼道里晾晒,可有一次张大娘看到,由于主人不好好看管,邻家的两只小狗居然在她晾在墙根的大白菜上撒尿!听说犬尿可能传播疾病,老人只好将白菜扔掉,可是想起已经吃掉的几棵白菜,老人觉得非常恶心。

  市民们常看到这样的情形:在小区的绿地上、花坛里,在休闲广场上,或是马路上,少则一两条,多则十几条狗在尽情地玩耍,随意地便溺。有的主人还站在旁边洋洋得意:“我家的狗就是懂事,在家从来不随便拉尿,就等到出来……”这大概就是一些人出来溜狗的主要目的。

  一些宠物狗还经常在居民休息时狂吠,吵得住户难以入睡。市中心区居民小李患有神经衰弱,已经被邻家的狗吵得很久没有睡过安稳觉了。那几条狗每天一大早都跑到楼下,玩耍争咬,“汪汪”地叫个不停,害得小李睡意全无。“养狗我们并不反对,但不应该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小李说。

  一位出租车司机向记者讲述了一件事:前几天一位乘客带着一条大狗坐车,上车后大狗开始烦躁,“嗷嗷”地叫,可能是“晕车”了,不一会吐在了后座上。气得司机让乘客和狗马上下车,并要求乘客付刷车钱,结果双方发生了争执。

  狗伤人的事情在我市屡见不鲜。日前,翠峦区的周老汉家养的狗将一小孩咬伤,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最后翠峦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由周老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1500元。

  外省市因狗伤人引发的人间悲剧更是不胜枚举:2006年8月31日,在山西省吕梁市,两只大狼狗竟将一个名叫崔融融的8岁男孩活活咬死;2006年8——10月,四川新都石板滩镇新农村何桂芳家的小狗相继将她的4名亲人咬伤。之后,何桂芳的两个儿子因为患狂犬病医治无效死亡;2007年3月,在江苏泗阳,某中学一位曾经被狂犬咬伤的初一学生,在课堂上狂犬病发作,竟连续咬伤3名同学……

  记者从伊春区卫生防疫站了解到,近年来,市中心区居民被狗咬伤后到该站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数,每年都大幅度增加。今年1月至10月末,共有176名市民被狗咬伤后注射疫苗,这个数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总和。

  2006年9月,卫生部通报介绍狂犬病预防控制有关情况指出,造成近些年狂犬病疫情上升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分别是公众养犬大量增加,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等数量及密度均明显增加;犬只管理工作不到位,犬免疫接种率下降;公众对狂犬病危害认识不足,被犬咬伤的患者未采取正确的伤口处理和狂犬病疫苗接种措施。被扰者无可奈何

  “对宠物狗扰民忍让了很长时间,去管就会引发邻里纠纷,解决不了问题不说,还要惹一肚子气。”采访中,许多市民向记者大倒苦水。

  据王先生介绍,小区内的“狗患”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大多数居民对此都抱着忍让的态度。一次,一只狗在一家居民门口便溺,这位居民和狗主人理论了一会儿,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王先生楼下住户张女士6岁的女儿已经被狗吓哭多次了。那天,张女士和她女儿刚走进楼门,邻家的小狗就蹿了过来,吓得孩子哇哇大哭。“孩子真被狗咬了可怎么办?”张女士非常担心。

  小区另一位居民对记者说,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难免会有一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一管就会得罪一帮人。对于这位居民的说法,王先生也有同感,他告诉记者,自从他劝说居民文明养狗以后,许多养狗者都视他为眼中钉,因为狗影响了本来和谐的邻里关系,得不偿失。

  读者小赵喜欢晨练,早晨他在大街、大坝、休闲健身广场或是公园里,总能看到很多的狗。其中有许多大型犬,相貌凶猛,有的还非常名贵,几百、成千甚至上万。与它们“为伍”实在让人难以放心。小赵认为,养狗是个人喜好,别人无权干涉。目前暴露的问题是养犬者的养犬行为不文明,损害了公众利益。比如说早晨有人把狗带到休闲健身广场,在健身器械旁便溺,这样的行为引起周围人强烈不满,却又无可奈何。由于有这样举动的人自身素质偏低,有人上前制止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还有可能适得其反。

  小赵给记者讲了一件他亲眼看到的事情:一名晨练者因狗随地便溺而指责主人,狗主人没好气地说了一句“你怎么跟狗一般见识”,双方发生了激烈冲突,险些动手。狗主人说法不一

  在市中心区步行街上,记者采访了几位正在遛狗的市民。大多数养狗者认为,他们的宠物并没有扰民。一位姓郑的老者告诉记者,小区的狗在花坛里撒尿拉屎可为树木增加养分,至于狗乱叫的问题,这完全是狗的事情,人不可能管得了狗叫。另一位养狗者认为,有些居民非要让他们拴养宠物,而这些宠物大都是温顺的小型犬,没有拴养的必要,不会危害居民的人身安全。

  在采访中,有些养狗者认为他们养狗既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利益,也没有驱使、纵容动物恐吓或伤害他人,也就算不上扰民。

  有部分养狗者清楚不道德养狗行为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董先生早晨牵着自己的德国黑背出外溜狗,这样的大型犬总会给他人带来麻烦。每每这时候,董先生心里有些愧疚。“没有办法,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养狗,虽然感到有些事情过分,但养狗的条件有限,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尽最大努力,将对别人的妨碍降到最低。”董先生说。暂无条例规范养狗

  “狗患”让人一筹莫展。据了解,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有关养犬方面的法规或办法,对于养犬方面的诸多问题,地方法规还是一片空白。伊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对于“狗患”,该局的处理依据是《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黑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只有一项条款涉及养犬,是第五十一条,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及时清除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100元罚款。

  资料显示,1987年出台的《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由于年代久远,部分条款缺乏操作性,特别是有关收费的规定脱离实际,给实施工作带来了困难。

  此外,还有一些法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通则》中的相关条文,只对狗扰民、狗伤人后责任问题做出规定,关于养狗其它方面并未做出规定。外面的做法值得借鉴

  在日本,2002年日本环境厅出台了进一步完善的《关于家庭动物饲养和保管基准》,规定养狗人必须为所养的狗进行登记,详细申报养狗人的姓名、住址、所养狗的数量、种类和用途,还有狗舍的大小及位置等情况,并要附上狗舍的说明图。日本的养狗人不得不在决定养狗之前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不敢用“玩玩而已”的心态来对待。在享受宠物狗给人带来的欢乐、让自己的身心得到些许放松的同时,日本人对狗的看管也丝毫不敢懈怠。如果因为没有牵好或拴好狗,造成他人人身或物品的损害,狗的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美国人爱狗、养狗已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根据美国《恶犬法案》,狗主人必须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为狗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而且任何时候都不要散养。否则一旦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狗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的刑事责任,甚至可以判处其蹲90天大狱。美国《妨碍公共利益法》(“睦邻法”)规定,在居民社区中养犬时,邻居一般对第一声和第二声狗吠声是可以忍耐的,但狗叫过第三声后,邻居的忍耐力就要耗尽,因此狗主人一定要想办法不要让狗叫出第四声。如果狗的主人不能控制连续的狗吠,就要受到相应制裁。这就是著名的“三吠”原则。

  在我国,一些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养犬方面的管理办法。齐齐哈尔于2005年末出台了《齐齐哈尔市限制养犬规定》,其中主要条款包括: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馆、游泳馆、车站、码头、机场及其它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其它犬应当实行栓养或圈养,不得出户;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为每日18时至次日6时;犬在户外排泄后,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不得侵扰他人正常生活;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养犬人在犬伤人时,应当及时将被伤者送到医疗卫生部门诊治,负担其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其损失;对伤人犬应当及时处理,任何人都可以捕杀。

  据记者了解,我市尚未出台相关办法法规来对这方面做出细致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所以目前处于无序状态。狗患其实是人患

近来引起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的狗患,已经成为我国正在蔓延的新城市病。面对现实,应在不提倡城市养狗的前提下,对城市养狗进行必要限制和严格管理,有禁有限、有堵有疏。

  上图为一只小狗“出没”在卖食品的市场。

  当今社会,人们的精神追求表现出丰富的个性差异,养宠物是一些人的生活方式。然而要明白,个人自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权利。养狗人有养狗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威胁和侵害不养狗人的权利,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更不能危及包括养狗人在内的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急需立法加重养狗人的违法责任,加大违规养狗处罚力度,警策养狗人严格遵守城市有关养狗的各种规定,依法登记注册,绝对禁养大型烈性狗,定期为狗注射狂犬疫苗,遛狗拴狗链戴嘴套防止伤人,确保狗不随地便溺,不带狗到禁犬的公共场所,确保狗不乱吠影响他人休息等。

  狗是由人来养的,狗具有动物的非理性、冲动性,而人应具有理性。狗是人类的朋友,莫将养狗演变成祸患关键在于人,关键在于狗主人的德行与社会的舆论导向。

  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卫生城和文明城,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势必会给创建带来不和谐的音符,给城市的形象抹黑。这样看来,凡是与治理“狗患”有关的部门和单位,真的应该坐在一起好好研究研究,拿出办法,或是制定、或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防止发生狗伤人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置因养犬引发的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城市生活秩序。同时,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把养犬行为及早纳入到依法、科学、文明、健康的轨道。

  上图为狗上了桌子。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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