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伊春新闻网 > 新闻快递 正文
暂停销售五种违法药品
http://yichun.dbw.cn   2008-10-27 15:18:26

  东北网伊春10月27日电(记者王跃东)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省局《关于对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通知》(黑食药监市综[2008]194号)后,立即按照通知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一次清查,要求我市药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省局通知中的桂蒲肾清胶囊等5种违法广告药品。

  这5种药品在广告中存在绝对化疗效、扩大功能主治范围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根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相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这几种药品在全省范围内的销售。

  这5种药品分别是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蒲肾清胶囊,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6451;苏州滋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益强心片,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0077;西藏金珠雅砻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六味马蔺子丸,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3287;江苏信谊金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妙水仙膏,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2020256;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升阳十一味丸,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446。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注意识别。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