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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农合” 农民健康有保障
http://yichun.dbw.cn   2008-09-27 09:47:46

  东北网伊春9月27日电(记者王乐)在我市许多农村,还有农民存在着“小病挺、大病拖、得了重病上山坡”的情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突出。为了解决农民的这种困境,从2005年开始,我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农民只要交纳很少的一部分参合费,就可以享受类似职工公费医疗的保障。该机制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目前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了让农村合作医疗更贴近农民实际健康情况,市卫生局制定了科学的补偿方案,全面实施分层次按比例补偿,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和补偿封顶线,开设就医转诊绿色通道等有效措施。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乡(镇)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残疾人和受灾户,所需交纳的参合金由政府承担。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机构做B超、CT等辅助检查可享受优惠15%的政策。为简化报销手续,全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住院农民出院时当即核销住院费用,费用由医院垫付。铁力市、嘉荫县和市辖区分别对本地就诊参合农民实行“一证通”,即在三地中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极大地方便了农民。

  2007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2%,各级政府为7.1万农民核销医药费344.5万元。2008年,全市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为95%,截至5月末,全市已为2951位农民核销住院医药费185.62万元,平均每位住院病人补助628.94元。我市14个市辖区在没有享受国家和省农村卫生政策的情况下,政府出资兴建合作医疗卫生所,配齐医护人员,解决劳动报酬,让林区2.4万农民同农业地区一样享受到了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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