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9月24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刘莹/文
8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文,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至此,走过20多年历程的工商“两费”“功成身退”。
那么,两项存在长达20余年的行政收费为何一朝取消?停征“两费”后我市将有多少户个体工商户从中受益?最大受益群体是谁?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两费”已存25年之久
所谓工商“两费”是指针对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管理费”。
1983年2月,国务院下发《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规定对进入集市交易的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收一定的管理费,通常简称为市场管理费。征收方式起先是工业品、大牲畜费率按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他商品不得超过2%。到1997年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改为依据经营者的行业、营业面积等进行评定,最后核定出一个交易额,然后按比例对其收取市场管理费。
对个体工商户的正式征收也起于1983年,该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凡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业户,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都应当向他们收取管理费。到1987年,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规定上升为国务院行政性法规,同时国务院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城乡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量的管理费,通常简称为个体管理费。至此,这两种行政性收费集中简称为“两费”。
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这两项个体工商户收费,在此后漫长的20多年中一直坚持下来。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两费”作为建设和管理集贸市场、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的手段,在一定时期内,对繁荣集贸市场、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后,“两费”收入已成为财政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取消“两费”势在必行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主要任务已转变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因此,继续征收“两费”,不仅不利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也不利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众所周知,个体工商户又称个体户。目前,我国很多个体户都是下岗工人和农民,他们基本上属于生存型就业,抗风险能力相当弱,缴纳“两费”成为他们不小的负担,直接抬高了他们的就业和创业成本。
其次,收取“工商两费”,不仅加重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在老百姓的眼里,工商部门的收费目的就是为了“养人”,他们很少能从付出的“管理费”中受到实惠。甚至有些地方的部分基层工商管理机构为完成收费任务,实行“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体制,加上个别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搭车收费,导致很多个体户怨言很多。此外,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无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还是个人独资等类型的企业,均不像个体户一样,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两费”。
显然,“两费”的继续征收已经阻碍了个私经济的发展,不利于他们成长为私营企业,从而做大、进而做强。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资本积累能力有限的民众创业,进一步影响“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实施。基于以上方面,取消“两费”,势在必行。这次“两费”的停征,是继废除农业税后,我国税费改革的又一次重要变革;停征“两费”将减轻个体户的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同时,“两费”的停征降低了创业门槛,有利于激发广大群众的创业积极性,增加就业机会,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最大受益群体农民
据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8月末,我市实有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业户共计24800户,从业人员为48517人,分别由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20个行业构成。根据计价格[1999]1707号文件规定,即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1.2%—1.4%收取;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入总量的0.8%—1.6%收取,年收取工商管理费约1300万元左右。“两费”停征后,我市将有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从中受益。如伊春区商业城经营服装的中档精品屋年受益4000余元;泓江市场业户(一节摊位)年受益3000余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负担,因此,个体工商户对停征两费表示高兴和赞同,认为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并对以后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停征工商“两费”受益最大的群体应是农民。可以说,停征“两费”有利于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我们知道,工商收费的主要对象是小商人,小商人又多是下岗职工和进城的农民。在征收“两费”时,农民们到农贸市场卖菜,不管你卖了多少钱,总之进了市场就要交管理费。有的农民交了市场管理费,却没有卖出东西,不挣反倒赔钱。
采访中许多经商的农民表示,以往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的收取数额不少,有时交的费比税还高,成了名副其实的“费比税重”。国家取消了农业税,种粮国家还补贴,其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如今又取消了工商管理税,有利于农产品进入市场,将进一步增加农民的收入。明天更灿烂
市中心区个体工商户李峰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在市中心区摆地摊,到如今已经在步行街、商城等处拥有了多个固定商铺作为经营场所,可算是我市个体工商业变迁的见证人。取消“两费”,个体户的负担减轻,这让李峰兴奋不已。
“除了依法缴纳的税外,工商管理费算是每月经营开支中最大的一笔开支。”李峰告诉记者,个体户的经营收入本来就不如企业,却还要缴纳企业不用缴纳的“两费”,无疑成为一项经济负担。“把这种负担取消了,显然有利于个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
李峰告诉记者,2004年国家对月营业收入额在4000元以下、月纳税额在16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已免收国税。与此同时,地税的征收起征点也有相应调整,凡是营业额在起征点以下的小商小贩,已经不用缴纳任何税金。与此相反,每月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工商“两费”,已经制约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两费”停征后,在市中心区泓江市场做生意的马女士满脸兴奋地说:“生意好的时候没感觉,一旦生意不好,每笔开支都是不小的负担。停征‘两费’,意义不仅仅是停留在数字上,这说明政府在关心我们个体经营户,在为个体经营户提供更好的条件,因此做起生意来更有信心。”由于今后不用再交“两费”,马女士正计划着找亲戚朋友借几万元钱,把自己的生意做大点,把明天的生活打造得更加美好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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