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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http://yichun.dbw.cn   2008-07-29 15:24:48

  东北网伊春7月29日电(记者王乐)27日,我市举行“坚持生态立市保护森林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研讨会”,探讨如何依法加大涉林涉木案件的处罚力度,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近年来,我市在坚持生态立市、严管森林资源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并日益彰显成效。但由于森林本身就是一个天然仓库和绿色银行,所以历来也是犯罪分子猎取的目标。按照《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对涉林涉木违法犯罪进行处罚的力度不够,很多案件以罚代刑,处理偏轻,导致恶性循环。为了坚持生态立市,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我市邀请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教授于逸生,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教授董玉庭,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刑法学副教授刘彦辉,与我市政法委、公检法主要领导、律师及林业职工群众代表,一同研讨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涉林涉木案件的处罚力度,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盗伐、盗窃、滥伐林木违法犯罪活动,实现青山常在,可持续发展。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将学术报告与现实案例相结合,将司法实践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各抒己见,充分探讨,寻求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新举措。

  市委书记许兆君在与大家共同探讨了森林资源适用法律问题后要求,要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立市、“三个决不”的原则上来,在现有法律的范围内,从严处罚破坏森林者的罪行。要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严管林毫不动摇的决心,以及在严管林过程中公检法机关纠正从轻处罚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例,营造浓厚的严管林氛围。全市公检法工作者要努力在法学理论上创新,探索新生事物和符合伊春实践的法学理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耿意志主持研讨会,并就贯彻研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

  市领导李洪斌、李伟东、王汝轩、赵宪阳出席研讨会。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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