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7月9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陈忠奎付炳力王乐/文
6月30日起,伊春区2400户棚户区居民告别昔日破旧的平房。据了解,今年,伊春区将有12万平方米棚户区成为历史,变身为美丽现代的楼房。
在伊春区红升街道治安社区,居民付大爷一家正热火朝天地搬运家里的东西,老人说:“早就盼望这一天了,住平房太遭罪了,我们这里地势低,每到阴雨季节这里就成了‘重灾区’,人出不去、车进不来,这回可好了,给我们动迁了,还还给了面积,我们再也不用遭罪了,感谢党、感谢政府啊……”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伊春区棚户区大多存在基础设施差,排水难、出行难、取暖难、入厕难、防水难等一系列问题,棚户区改造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丰林社区的王大娘深有感触地说:“我这房子夏天渗雨、冬天漏风。有一年为了保暖晚上压上了煤,结果一家人都煤烟中毒,险些没了命。这下好了,要住上楼房了,集体供暖了,再也不用担心煤烟中毒了。”棚户区的居民像王大娘这样盼望住楼房、住好房的愿望十分强烈。
为实现“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战略部署,伊春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关注民生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摆上工作日程。多次召开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部署棚改工作,确定了通过采取“八项措施”确保棚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定》,对全区棚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棚改工作纪律,提出了更加严厉的要求,明确要求处级干部带头、科级干部到一线,全区干部职工都要全力支持参与棚改工作。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都了解棚改的好处,该区先后制定棚改工作方案、规定、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共6份,并编印成《伊春区棚户区改造文件政策汇编》。棚改办、街道、社区、执法局、开发商、拆迁公司“六方联动”,共入户宣传2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共5000多份,张贴公告203份,宣传覆盖面达到100%,有力宣传了棚改的意义、办法。
针对一些不理解棚改、存在抵触情绪的动迁户,领导干部带头做好拆迁工作。四大班子分成4个推进组,一名处级干部包一户,确定工作时限,全区副处级以上干部划分为4个组,采取“一包一”的办法,每名处级领导都包一户“问题户”,组长对全组负责,处级干部对户负责,有分有合,同步推进拆迁工作。动迁费用是棚改的关键,为了帮助开发商解决资金困难,伊春区在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下,积极协调,为开发建设单位协调贷款,由区政府出具担保,协调城投公司为万润城市花园贷款300万元,为棚改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为了加快棚改步伐,该区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居民限期拆迁奖励办法。对从拆迁之日起15日内迁出的居民,有证房屋拆迁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无证房屋居住用房拆迁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对奖励办法颁布之前已迁出的居民,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给予追加奖励,得到了广大动迁户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棚改工作。对在限定期限内开工建设的开发企业区政府也给予了适当奖励。在拆迁同时,该区积极为被拆迁居民解决周转用房。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专人调查本辖区的可供出租用房,提供房屋信息,为拆迁户提供周转用房,缓解房源不足问题。对于拆迁中的特殊群体,伊春区积极组织棚改办、民政、街道、社区、残联和开发企业,准确掌握棚改区内特殊群体情况,帮助寻找房源,提供租金,解决就学等难题,积极做好拆迁区域内弱势群体、低保户、特困户的安置工作,全区至今未出现一例因动迁而影响生活、就学的问题。目前,伊春区的棚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截止到7月3日,已经拆迁各类房屋136户,总拆迁面积14875平方米,拆迁工作与建设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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