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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化妆品两商店被处罚
http://yichun.dbw.cn   2008-04-21 09:36:55

  东北网伊春4月21日电(记者刘莹)近日,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对化妆品市场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对违规经营的两家单位,进行了警告,没收了全部不合格化妆品,并对每家处以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重点抽检具有祛斑或美白功能的化妆品,宣称具有祛痘、抗粉刺或除螨功能的化妆品,及美容店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和销售散装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单位进货渠道正规,包装和标识较完整,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化妆品销售点存在一定问题。在对乌伊岭区润美化妆品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所售的13种79盒睫毛膏均无中文标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随后,又在该区佳美美容瘦身中心内发现4瓶已超期的美容产品。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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