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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车盗窃车内物品连环案告破刘春阳
http://yichun.dbw.cn   2008-04-09 14:57:59

  东北网伊春4月9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华方芝关英玉/文

  只因手中没钱花,就将黑手伸向停放在司机家附近的车辆,一夜之间疯狂盗窃9起。然而,还没等他们大肆挥霍盗得的不义之财,第二天就被警方抓获。1日,被盗居民将一面上写“破案神速为民除害”的锦旗送到刑警大队民警手中。

  3月26日8时许,五营区丰林委一位居民到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前一天晚上停放在丰林委7号楼铁大门外的“凌志”700型轿车车窗被砸,车内的1万多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刑警大队大队长马洪全一边向局长张金山和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赵文学汇报,一边组织警力赶到案发现场。与此同时,刑警大队又相继接到几名出租车司机报案,称25日晚间停放在家附近的车被撬,车内现金及修车工具被盗。一夜之间发生多起撬盗车辆的案件,引起居民的恐慌,也让刑警感到巨大的压力,局长张金山高度重视此案,要求刑警大队尽快破案。

  大队长马洪全召集民警分析案情,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被盗窃物品来看,从现金、钱包、夹包到价值低廉的影碟都有,对所盗物品的选择性极差,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年龄较小,他们盗窃后极有可能会利用手中的钱去上网打游戏。因此,警方组织民警对全区的网吧、游戏厅、旅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排查。26日下午,中队长赵雪峰与侦查员陈浩在一鞋店发现一男孩形迹可疑,两人便悄悄跟在男孩后面。侦查员陈浩认识该人为五营区居民赵某,其家境并不富裕。赵某买完鞋后,又到另一家服装店买衣服,出手阔绰,情形反常。两人立即将赵某传唤到队进行讯问。经审问,赵某交代了与于某、王某(两人均为五营区人),于25日晚在丰林委7号楼外用螺丝刀、刀、砖头等作案工具,撬开一辆轿车车窗,盗窃车内现金1万余元及钱包等物品的事实。在审讯过程中,赵某还交待在五营区三小学附近、政府小车队门前等处撬盗车内物品8起的事实。警方迅速组织警力抓捕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在于某家中将于某抓获,而王某已逃往哈尔滨。大队长马洪全立即带领民警赶到哈尔滨,经过侦查确定王某正在一网吧上网,马洪全带领民警赶到网吧,将正上网的王某抓获带回五营。

  王某交代,其家境比较富裕,父母离婚,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但父亲很少和他沟通。在打工时认识了赵某和于某,3人成了要好的朋友。打工工资比较低,总是感觉钱不够花,3人相继辞去工作。辞职后3个人无所事事,经常相约上网吧或者游戏厅玩。但不管上网还是玩游戏,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手中的钱花完后,3人就商量着寻找一种既不需要出力又能很快弄到钱的办法。一次,几个人无意中发现,不少司机经常将现金、钱包等物品放在车内,晚间随意地将车停放在自家附近。3人商量,趁天黑将车窗撬开,盗窃车内物品变卖钱财。商量好作案方法后,3人于25日晚疯狂实施了这一计划,先后窜到五营区的丰林委、爱林委、永林委等处,用携带的螺丝刀等工具砸碎车窗实施盗窃,将停放在一居民区的凌志车窗砸碎盗窃现金1万多元后,赵某获赃款3500元,挥霍100余元,于某获赃款3200元,挥霍300余元,王某分获赃款3400元,挥霍2250元。分完赃款后3人分手,赵某于第二天到街里购买衣物挥霍赃款,而于某则躲在家中没出门,王某逃往哈尔滨。据局长张金山介绍:此类案件是五营区首次,案件的侦破消除了隐患和影响。

  目前,赵某、于某因不满16周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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