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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http://yichun.dbw.cn   2008-04-01 09:35:18

  东北网伊春4月1日电各县(市)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部队、航空护林站:

  “清明”节将至。针对国家将“清明”确定为法定假日、又与双休日连在一起、上坟祭祀人员多的情况,全市将“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春防的第一个战役来打,确保不出大的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清明”期间的防火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坐镇指挥,包片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对重点区域的入山道口、墓地要增岗设卡,增加检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守住坟头,坚决防止带火种入山。

  二、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墓、殡仪馆和坟区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及其周边的火灾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迅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警示牌、标语等,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要积极倡导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四、各地每天必须保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发现火情要亲自指挥,及时组织扑救。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队和乡镇场所小分队要集中待命,做好一切扑火准备。

  五、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公安部门要快速介入,及时查明火因。对因工作失职使火情蔓延成灾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各地在4月4日至6日,每天下午4点前在网上汇报当天的行动情况。

  伊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08年3月30日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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