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3月31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刘海莲记者王乐/文
在香堂上压钱,可以保佑全家;在冰柜下压钱,可以保孩子平安;在仓房里压钱,可以保孩子前程……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一心想让家里过得更好的李霞(化名),被好友“大仙”骗取了近4万元。2007年9月,李霞终于醒悟过来,将“大仙”告上了公堂。
家底全部压上香堂
已经不惑之年的李霞是美溪区的一名家庭妇女,她最大的希望就是家里人能平安。
因为长期在家,李霞的朋友不多,在她的眼中,刚刚30岁的郭某(化名)可是个能人。虽然郭某和自己一样,只有高中文化,可是她能给人算命,家里有个规模不小的香堂,每天都有人去求她指点迷津,她是又能请神又能送神,家里的日子也过得相当富裕。
2006年夏季的一天,李霞到郭某家串门,闲聊中说起了家里的一些事,并询问郭某能不能帮自己“看看香火”。郭某一口应承,但说“看香火”得往香堂上压钱才灵。2006年10月3日(农历八月十二日),郭某告诉李霞,这天是个好日子,压钱“看香火”最灵了。李霞信以为真,按照郭某的指点,往郭家香堂上压了2889元钱。几天后,郭某又让李霞往香堂上压了3333元钱。2007年春节前,郭某将李霞压的钱留下333元后,其余全部返还给李霞,取得了李霞的信任。从此,李霞对郭某深信不疑,甚至不惜借钱和首饰压上香堂,让郭某为其“看香火”。
2007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三),郭某让李霞再次往香堂上压钱,李霞将自己的4个金戒指、1条白金项链、1副金耳环压在郭家的香堂上。几天后,按照郭某的意思,李霞又陆续向朋友借了两副金耳环、1条金项链,1个17克金手镯,1个金戒指,还向自己母亲借了1个金戒指,前后共将14件首饰压到了郭家的香堂上。按照郭某的交代,李霞对亲友说:这些东西就是暂时在香堂上压压,等大仙给办完了事,就全部拿回来还给你们。
2007年4月,郭某又来到李霞家,以李霞家风水有问题和市内物品摆放方位犯冲为由,让李霞包了8个包,在冰柜下面压2000元,在床头压4888元,在枕下压6639元,在沙发下压400元,在仓房内压369元,在皮包内压380元,在包内压320元,在厨房内压1680元,8次共压现金16676元。6月2日,郭又两次让李霞到郭家,分别压香火钱800元、400元、365元、168元、17元,其中有两次钱压在郭某的包里。6月29日,受郭某的蛊惑,李霞又在郭某处以1100元买了3样饰品花。7月6日,郭某指示李霞给孩子请观音,收取了李霞298元。除此之外,郭某还经常以各路神仙过节日为由,让李霞买供品,共花费1050元。
截至2007年8月,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李霞共将35676元现金和66克金首饰压进了郭某的香堂。
瞒天过海骗钱财
面对痴迷的李霞,郭某一心想在她身上榨出更多的油水来。李霞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四处奔波借来的金首饰,都被她揣进了腰包。
2007年春节前将两次的香火钱还给李霞,只是郭某刻意设置的一个陷阱,目的就是骗取李霞的信任,为其后的大骗局开头。
李霞先后几次压在郭家香堂上的66克金首饰,除了被弄丢了一枚戒指,其余的62克金首饰均被郭某卖掉,获赃款7900元,被其挥霍一空。2007年4月,因为亲友要求李霞偿还所借的金首饰,李霞曾经几次向郭某索要压香堂的金首饰和现金。郭某见现金和首饰已无法返还,便谎称要与丈夫离婚,怕丈夫将财物拿走,将李霞用来包钱和首饰的红布、黄布装在一个鞋盒内,用胶布缠好,谎称里面还包有钱和金首饰,让李霞先拿回家中,并告诉她不能打开,要等大仙事情办好后再动。
在其后多次让李霞压钱时,每次李霞压完钱后,郭都找理由将她支开。有两次郭趁李霞离开之机,用事前已经准备好的纸将包内的钱替换出来,揣在自己兜内,有6次郭将李霞压的现金连同布包全部拿走,另有3次郭将李霞压在郭家香堂内的现金共计1340余元占为己有。郭以仙家过节等为由让李霞往香堂压钱或购买各种供品,骗取1000余元现金。其间,郭用迷信手段卖给李霞饰物获660元。共骗取李霞现金35676元。
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8月份期间,郭某还以各种理由向李霞借款合计3395元,李霞多次催要,郭都以上香问仙“等事情办完后才能给”的说法推托一直未还。
到了2007年9月,在亲友的一再劝说下,李霞终于醒悟过来,明白自己是陷入了郭某的骗局之中。9月7日,她向公安机关报警,揭发了郭“大仙”的伎俩。
今年1月16日,美溪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院认为,郭某利用迷信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审理查明,郭某诈骗现金中的3395元属民事债务关系,共诈骗现金35676元,诈骗金首饰66克。鉴于案发后,郭某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判处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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