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3月27日电 记者在市发改委获悉,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振兴东北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首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的通知》,我市被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为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2007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研究确定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城市界定名单,对资源枯竭城市给予财力性转移支付等特殊的政策支持。我市经过积极争取,进入了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我市将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得到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这对于推进我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实现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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