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伊春新闻网 > 经济新闻 正文
农用车也要交车船使用税
http://yichun.dbw.cn   2008-03-11 15:26:46

  东北网伊春3月11日电(记者张桃)连日来,本报相继接到多名读者打来的热线电话,询问他们已为车辆办理了“交强险”,但保险公司还对车辆收取车船使用税,农用三轮车也不例外。他们疑惑:农用三轮车也交车船使用税吗?

  针对读者的疑惑,记者采访了市地税局财产与行为税管理科科长王泽民。他说,根据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军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都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这些车辆中,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和我省地方税务机关出具《车船税减免审批单》的外交车辆及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规定免税的车辆以外,若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应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缴纳车船税。

  对于已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了减免税手续的外交车辆和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税证明。

  对于已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当年度机动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在到保险机构购买该车辆的“交强险”时,不需再次缴纳车船税。但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已完税车辆的完税凭证。保险机构将把完税凭证的有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