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2月19日电 日前,嘉荫县出台了新农村建设惠农“一号文件”,对“九补两免”优惠政策做了进一步的调整、优化和完善,让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一片真情。
这个县出台的惠农“一号文件”共分十七项三十一条,主要围绕促农增收、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等几大方面实施优惠政策。
在促农增收方面,对农民种植水稻、袋栽黑木耳、粘(甜)玉米、水飞蓟和规模化养猪方面进行补贴。农户第一年实施旱改水,面积在20公顷以上,经过相关部门规划设计,确需修筑主渠、打井、架电的,由县政府统一负责解决;县政府对农户新增水稻种植面积按每公顷给予500元补助。同时,享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并免收水资源费;根据实际需要,乡镇聘请水稻技术员,县政府给予每人1万元补助;县政府对新建或改建水稻加工厂给予协调贷款扶持;投资改(扩)建县粮库制米厂的企业或个人,年加工能力在3000吨以上,并连续加工5年以上的,县粮库制米厂厂房及设备归属投资商。外来人员同时享受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农民种植袋栽黑木耳,县政府对农户建设木耳菌生产厂房(砖混、彩钢瓦、水泥地面),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年加工能力在50万袋以上,受益户在10户以上的,按建筑面积补助,连续生产3年,每年补助每平方米10元;县政府在全县确定8处100万袋以上袋栽黑木耳全光下集中摆放园区,并给予打井、架电扶持。种植粘(甜)玉米种植水飞蓟,农户在县属耕地与企业以订单形式种植粘(甜)玉米,县政府给予每公顷500元补贴。同时,享受国家种植大豆的优惠政策,该政策5年不变。种植水飞蓟,农户在县属耕地内种植水飞蓟,县政府给予150元/公顷补贴。规模化养猪,县政府对兴办500头和1000头以上规模化养猪场分别给予协调相应额度的贷款扶持,并协调解决猪场建设用地;兴办500头以上规模化养猪场,需上中型沼气工程,由县政府帮助对上争取。
在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方面,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土地集约化经营、农村新建住房、村内道路硬化、农村能源建设、村级活动室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实施补贴。农户(含赴俄开发农户)组建农机合作社需要购买大型配套农机具的,县政府给予农户购机额10%和20%的资金补贴;农机合作社连片承租农户耕地,面积在100公顷以上,县政府帮助协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农村新建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户2万元贷款;一般农户建房,按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每户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实施新建住房整村推进的村,补助标准为6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其他有关新建房的也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村内道路硬化,继续按20元/平方米标准以实物水泥予以兑现补助。修建村内道路继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能源建设、村级活动室建设,县政府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继续予以补助,并提高补助标准,由2400元/个提高到3000元/个。对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继续予以补助,并调整补助标准,每台800元(每户只限一台);县政府对农户新建住房增加地热取暖设施予以补助。建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补助1500元/户,6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2000元/户。
他们还对村屯绿化建设、有线电视光缆联网、实施新农村建设整乡或整村推进、调整增加村级转移支付、农村改厕等均做出了明确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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