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伊春新闻网 > 法制新闻 正文
曾用名办不了身份证
http://yichun.dbw.cn   2008-01-04 10:34:54

  东北网伊春1月4日电(记者张桃)随着2008年的到来,许多还未来得及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陆续加快了办理的脚步。近一时期,本报热线先后接到多名读者打来的电话,询问能否用曾用名办理身份证。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伊春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胡镜泊及伊春公安分局户政科副科长朱志海。据他们介绍,曾用名,顾名思义就是曾经用过的名,其并非本人的姓名,只有姓名才是本人的真实名字,所以按相关规定曾用名办不了身份证。对于个人提出更名或将曾用名改为本人姓名办理身份证一事,在具体办理身份证过程中,有的派出所也曾更名办理过,但这种更名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有正当的理由,而且更改者多为16周岁以下的居民。对于为迎合某种迷信色彩而要求改名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坚决不允许。

  另据朱志海介绍,家长在为孩子起名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冷僻字及繁体字,否则在将来办理身份证及其他银行证券卡等业务时都将遇到麻烦。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