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月3日电(记者吴聿宏)近日,记者在市旅游局获悉,我市2007年预计可实现旅游收入12亿元,比上年增长27.2%;接待旅游者2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7%。2007年,我市还被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中国城市研究院、亚太环境保护协会中国委员会等机构评为“2007年中国十佳避暑旅游城市”并位列第4。
据悉,去年市旅游局紧紧围绕旅游重点工作任务,科学编制规划,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专家组共同对《伊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伊春风景观光道旅游详细规划》进行了研究修改,指导各景区按照全市旅游总体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修订相关发展规划。加快风景观光道建设,完善旅游交通服务功能,组织联合检查组,对风景道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清理了路边草垛、垃圾、广告牌匾、临时建筑物等,对部分危旧房屋进行了拆除、改造、包装,杜绝了有损景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建设。加强宣传促销,有效地拓展我市旅游客源市场,在市场开发上,市旅游局以“中国森林之都——伊春”为整体形象品牌,以森林度假特别是森林避暑度假为主打产品,充分发挥独特旅游资源优势,采取多种促销手段,在稳定省内周边城市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开拓京津沪、长三角和珠三角客源市场。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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