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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炮”成员受审
http://yichun.dbw.cn   2007-12-28 14:22:12

  东北网伊春12月28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记者吴聿宏/文

  一犯罪团伙利用“撞炮”手段,疯狂诈骗出租车司机,涉案百余起,发案地点遍及伊春市,团伙成员60多人,涉案金额数十万元。

  2004年,西林区人民法院对该“撞炮团伙”的部分涉案人员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9年。

  2007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投案自首,在逃的姜某、夏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公安部门抓获。11月,该法院再次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被骗

  2003年6月11日,出租车司机胡某在市中心区揽生意。这时一个年轻女子(夏某)走过来打车,称要去西林搬家。经讨价还价后,双方以200元成交。车驶至西林,该女子指引出租车转了大半个西林区。随后,该女子拨通了电话,说:“哥,我快到了,家里收拾好了吗?”打完电话后,该女子又指挥出租车司机拐进一胡同,突然一个人骑着自行车从胡同里冲出来,撞到胡某车上,顺势倒下。司机见状,不知所措,这时,后边过来一男子,该人自称是被撞人的朋友吕某,要求胡某带人去医院检查。

  到医院后,医生给这个自称姓宁的被撞人检查身体,并无异常,但宁某一直称肚子疼,医生让其化验尿样,结果却出人意料,尿检中出现血迹。医生说:“可能是膀胱被撞坏了,必须住院治疗。”这时宁某的“家人”得到通知,来到医院。看到宁某的“伤势”,家人让胡某负全部责任。司机胡某要报警,这时,打车女子劝胡某“私了”。胡某听从了打车女子的建议,同意与宁某“私了”。经过协商,胡某一次性付给宁某人民币2300元钱,随后,胡某与宁某签订了相关协议。

  侦查

  回家后,当时撞车的情形不断在胡某的脑海中浮现,他越想越觉得蹊跷,好像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人事先安排好似的。第二天一早,他便前往西林公安分局咨询,想解开自己的疑惑。

  此事引起该分局刑警大队领导的警觉,他们发现这起交通事故与社会上流传的“撞炮”诈骗案件非常相似。刑警大队马上立案侦查。经与西林交警部门联系,侦查员了解到近日西林还有两起类似的交通案件,而且每个案件中都与吕某有关。

  侦查员发现了疑点,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吕某频繁与交通事故有关,且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几乎一模一样。还有另一起交通事故更令人起疑,“车祸”发生后,司机报了警,并在交警队留了500元押金,可是被撞方却一直没有与交警部门联系。通过种种迹象,侦查员初步断定,吕某有重大诈骗犯罪嫌疑。

  2003年6月12日,侦查员抓获吕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吕某不得不供认了伙同金山屯区、南岔区几名犯罪嫌疑人共同策划了这几起“交通事故”的相关情况。此时,吕某仍心存侥幸,只承认了当时警方所掌握的几起而没有说出其他案件及同伙。随着金山屯区几名犯罪嫌疑人的相继落网,又有几名犯罪团伙成员被供出。

  落网

  至此,这起我市参与人数最多的“撞炮”系列敲诈勒索案开始浮出水面。随着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涉案人员越来越多,案情也越来越复杂。西林公安分局立即将这一重要情况向市公安局汇报,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抓捕,防止犯罪嫌疑人闻风而逃。

  从2003年6月12日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民警在我市各地抓获了28名团伙成员,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徐某、焦某、林某等相继落网,抓捕工作初战告捷。同时,确认发案数量110起,涉案人数60余人,案发地点涉及伊春市各区,涉案金额高达几十万元。

  该团伙还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西林公安分局派出大量警力,继续抓捕。

  2007年9月29日,在政策的感召下,犯罪嫌疑人杨某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表演

  2007年夏季和秋季,在逃的团伙成员姜某、夏某、宁某、芦某被该分局抓获。据“撞炮团伙”成员姜某交待,他是从2002年7月干起“撞炮”诈骗的。他说,整场“演出”看似情节简单,其实需要下一番功夫的。每一起“演出”都要有男有女,人数多为6人到7人,以当地人为主,角色分工明确,有“调车”、“碰车”、“扶车”、“打钱”等,各负其责。

  “调车”人多为一年轻女子,偶尔由年岁较大的男子“客串”,因为这两种人更容易取得司机的信任。“调车”人先到外地寻觅目标,往往在鹤岗、佳木斯、汤原、庆安、肇东、伊春等地。然后,“调车”人“打车”返回团伙所选定的作案地点。一路上“调车”人不断用手机以聊天的方式向其他团伙成员透露具体行程。

  “碰车”地点一般选择在交通环境较复杂的胡同内的拐弯处,这时出租车的速度慢,司机望处于死角,既能增加实施犯罪的便利,又能影响司机的正常判断力,再加上众人经过多次演练、配合密切的表演,所以被骗司机大都难以察觉。

  “碰车”人“演出”的道具是一辆自行车,人员选择也有一定的标准,不是身有残疾,就是身体单薄的人。两车相撞后,“碰车”人便倒在地上,静候“扶车”人出场。

  “扶车”人一般都以偶然经过的邻居、朋友等身份出现,说话语气并不严厉,只是关切地询问伤势,埋怨司机几句。此时,被扶起来的“碰车”人便开始称肚子有点疼。

  “调车”人此时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他(她)既要表现出焦急的神色,还要以向着司机的口气说话,最后诱使司机载着看起来伤势并不重的“伤者”去医院检查。

  到医院时,“扶车”人给“碰车”人的亲属打个电话后就可以退场了,随后,“伤者”的“哥哥”、“姐姐”、“媳妇”、“丈夫”们就可以出场了,在团伙内,他们被称之为“打钱人”。

  “打钱人”语气开始有威慑力,并常会甩出一沓钱来,表示让“亲人”先检查身体,人没事最好,根本不想讹司机钱。之后就到了最重要的一环,因“伤者”总称肚子疼,需要做尿检。取尿样时,“碰车人”使用针一类的物体刺破手指,将血滴入尿样中,这样,医院的检验单中自然会出现尿样含血的结论,“伤势”变得严重,为诈骗勒索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此时,“调车人”便可以在正常交付车费后,再“忽悠”司机几句就离开了,剩下就是“打钱人”与司机具体交涉“私了”的赔偿金额。

  一般在每场戏中“打钱人”都是主要犯罪嫌疑人,他会按照分工不同,分给每个人数额不等的“演出费”,表现好的还会给予特别奖励,以提高其参加“演出”的积极性。

  沉默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伙人开始“撞炮”诈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1年10月,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涉案100多起,但受害的司机多数保持沉默,同意“私了”,极少有报案的。

  记者采访了一位受害司机。他说自己是2002年被“撞炮”的,出事地点在南岔区,当时他拉着“伤者”到医院看病。他没带多少钱,因为担心家人知道上火,所以没敢跟家里人说。那天“伤者”家属说要“私了”就必须拿1700元钱。他只好四处借钱,到了夜里才凑齐1700元。回家后,越想越生气,还为这事得了一场大病,住了半个月医院。

  司机说,遇到这种事,大都自认倒霉,怕惹麻烦,很少去报案。总觉得自己撞了人,应该赔偿人家,同时,嫌交通事故认定麻烦,“私了”省事。但是,他说自己真的没有想到,骗子竟然利用司机们的这种心理欺骗他们。

  办案人员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出现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案。司机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图为法院公开审理“撞炮”案件。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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