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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供热系统水危害大
http://yichun.dbw.cn   2007-12-27 14:30:55

  东北网伊春12月27日电(记者王玉梅)20日,记者在市供热公司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公司稽查队共查出私接管道、擅自更改供热面积、盗用供热系统水等违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行为百余起。在对以上行为人如数追缴热损失费的同时,市供热公司提醒广大市民,上述行为不但违反了相关法规,给企业造成损失,而且盗用供热系统水的行为对人体也会造成一定伤害。

  据市供热公司书记刘集贤介绍,供热系统水是工业生产用水,不能作为生活用水,更不能直接饮用。供热系统水在生产过程中,都已经过了必要的软化处理,其中易产生水垢的钙、镁等硬度离子和对人体有益的钾、铁等金属离子都被去除,取而代之的是容易引起心脑血管疾病的钠离子。同时,在供热生产中,为了防止系统锈蚀,还要向软化水中添加一定量的防腐阻垢剂。用供热系统水洗碗、洗衣、擦地或刷车,不仅会使物品表面被腐蚀,失去光泽,而且人的肌肤长期接触此种用水,会诱发一些皮肤病,直接或间接饮用则会导致胃肠疾病。

  此外,非法盗用供热系统水的行为会使供热系统大量失水,给系统安全运行带来一定危害,严重时,供热系统会因严重缺水而引发锅炉超温超压、汽化、紧急停炉等安全事故。同时,供热水制水成本较高,由于人为盗用供热系统水而导致的大量补水,不仅增加了企业的供热成本,也会因补水后再加热再循环影响用热户的供热质量。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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