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2月6日电(刘岩记者郭盛起)近日,乌马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两年。
8月9日晚8时,被告人顾某酒后携带一把尖刀,来到乌马河区工农路与通府路十字路口寻找作案目标。居民余某下班回家路经此地,顾某便尾随其后,当余某行至乌马河区奋斗委路边的一公共厕所处时,顾某上前用左手将其颈部搂住,右手持刀相逼,拽至胡同内强行亲吻。惊恐万分的余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听到呼救声的邻居报警,顾某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胁迫手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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