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1月29日电(霍维兴记者张桃)酒后经常对自己的老母进行辱骂、殴打。近日,乌马河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1款之规定,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马某系乌马河林业局一林场居民,单身,现年52岁,其母78岁。马某经常酒后辱骂、殴打母亲。17日16时许,马某到母亲的住处辱骂并殴打母亲,母亲再也无法忍受虐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教育,辖区派出所对马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马某保证今后不再去母亲家闹事。
谁知,19日17时30分许,马某再次来到母亲的住处,对母亲进行辱骂、殴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根据马某的违法事实,做出如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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