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1月26日电(记者张桃)23日,记者在林都热电厂采访获悉,为确保2007年取暖期供热,该厂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供热。
该电厂推出首问负责、无偿代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度。凡接到用户投诉或举报,除向用户致谢、详细记录投诉和举报情况外,还及时转递相关部门或领导处理,做到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举报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规定对用户投诉无论责任归于何方,都积极、热情、认真处理,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推诿、搪塞或敷衍了事。建立对投诉举报回访制度,及时跟踪投诉举报进展情况。对隐瞒投诉举报情况或隐匿、销毁投诉举报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同时,该厂规范了服务标准,及时处理供热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长专热办及主管部门汇报。供热期间24小时值班服务,对特殊用户上门收费。对用户报修,故障抢修人员做到白天15分钟之内、夜间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及时、积极、协调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供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小修8小时之内完成,中修48小时之内完成,大修72小时之内完成;对供热质量差、室温偏低问题,在24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提出处理方案。在供热期限内,居民居室内6时到21时的温度达到18摄氏度,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摄氏度。
为方便群众,该厂将在一楼收费大厅设立供热须知和供热服务展示板,向用户公布供热服务项目、业务办理程序、供热价格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岗位纪律、服务承诺等。
为方便用户监督,该厂特公布相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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