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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百日宣传活动
http://yichun.dbw.cn   2007-11-12 10:09:40

  东北网伊春11月12日电(记者王玉梅)10日上午,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百日宣传活动。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法律的起草和颁布不仅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和就业促进方面亟须在法律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可以不断增强各级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及劳动者依法行政、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将更好地促进就业再就业,使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必将对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宣传活动中,市劳动就业部门机关干部走上街头,以向过往群众散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答疑解惑、在市中心区主要地段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当日下午,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局)的劳动保障、工会、企业等系统的职工在伊春电视台演播大厅参加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司法局、市电视台共同主办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

  市领导张伟光、赵晓峰、柴振山及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了当天的宣传活动。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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