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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贩毒 共进班房
http://yichun.dbw.cn   2007-10-11 09:27:00

  东北网伊春10月11日电(黄瑛琳记者王乐)近日,3名毒贩子作茧自缚,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令人震惊的是,其中的两人竟然是父子。

  家住伊春区的赵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通过贩卖毒品大发不义之财。2005年4月至12月间,赵某在哈尔滨的毒贩子手中购买毒品“麻古”735粒,约73.5克,冰毒约28克,摇头丸18粒约5.76克。随后,除自己吸食一部分外,将摇头丸10粒3.2克、麻古179粒17.9克、冰毒17.5小袋7.58克加价贩卖给伊春区的吸毒人员,从中获利约5715元。公安人员还在其住处收缴冰毒2.2克、大麻3.2克。其子小赵明知父亲贩卖毒品,竟然也跳进了这个染缸,于2005年至2006年帮助父亲从哈市贩卖毒品冰毒一次,并帮助赵某向他人贩卖毒品三次。

  曾因抢劫罪于2004年4月11日刑满释放的董某不思重新做人,于2006年1月至6月间先后8次在赵某处购买毒品摇头丸10粒,麻古29粒,冰毒6小袋进行贩卖,从中获利400余元。

  近日,伊春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董某、小赵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赵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小赵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董某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董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小赵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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