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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惠民医院正式开诊
http://yichun.dbw.cn   2007-09-14 10:28:15

  东北网伊春9月13日电(记者王玉梅)12日上午,在喧天的锣鼓和喜庆的鞭炮声中,伊春市惠民医院正式开诊(见图)。该院的开诊,为特困群众就医提供了便利、优惠的场所,也是市委、市政府切实关注民生,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又一重大举措。

  市领导杨喜军、许兆君、张书杰、陈学平、王雪梅参加了开诊仪式。

  总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的市惠民医院以伊春林业中心医院的医疗资源为依托,筹建中,对原伊春林业中心医院二门诊的业务用房、技术力量、装备水平等实施了全方位、大幅度的改扩建和环境整治,并在较短的时间内调整和配齐了具备一级综合性医院全部功能的设备和人员,完善了基础性服务管理措施。开诊当天,部分来自伊春区各社区的特困群众前来就诊,享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带给他们的关爱。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对特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极其关注,在今年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建立惠民医院,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的实际问题。

  惠民医院的服务对象需持有经民政部门确认并发放的《医疗优惠证》到指定的惠民医院就诊。惠民医院原则上执行一级综合医院收费标准,优惠对象就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执行;患重大疑难疾病需社会救助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就诊中,服务对象将享受“九免”“四减”的优惠政策,即免挂号费、免检查费、免床费、免救护车费、免肌肉注射费、免静脉滴注费、免血常规检验费、免尿常规检验费、免便常规检验费;减收10%药费、减收20%手术费、减收20%处置费、减收40%辅助检查费。此外,惠民医院还确定了对上呼吸道感染、角膜炎、中耳炎等10多种常见病及多发病实施最低限价。优惠对象享受单病种限价优惠的,按限价执行,不享受“九免”“四减”的优惠。惠民医院实行门诊处方限额制,单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最多为3天用量。

  另外,惠民医院的服务对象在下列情形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享受优惠:医疗救助对象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和自杀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赔付的;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患病的。

各县(市)、区(局)也将依托当地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设立相应的惠民医院。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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