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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发财夜放鞭炮 封建迷信把民扰
http://yichun.dbw.cn   2007-09-05 10:43:59

  东北网伊春9月5日电(记者张桃)3日晚,伊春区内各酒店、餐馆陆续燃放起鞭炮,21时至22时鞭炮声密集,持续到零时许才逐渐消失。

  据记者观察,当天晚18时许鞭炮声陆续响起,伊春区内多家酒店和餐馆都燃放了鞭炮,夜市里一些与餐馆经营沾边的店铺也相继燃放了鞭炮。鞭炮声逐渐加强,此起彼伏,至21时许鞭炮声进入高潮。燃放的不仅有成挂的鞭炮,还有烟花及双响鞭炮。突然出现的鞭炮声搅乱了一些人的好梦。

  据悉,当晚除伊春区外,我市其他区(局)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燃放鞭炮现象。

  问及酒店、餐馆的经营者为何燃放鞭炮,燃放者也说不清楚,只表示听说9月3日、农历七月二十二是财神节,燃放鞭炮是给财神过生日,企求发财赚大钱。具体事宜不清楚,反正有人放,自己也跟着,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敢和财神过不去呀!

  对这一说法,许多市民十分反感,做生意的希望发财这是人之常情,祭祀财神作为民俗也没人反对,但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深更半夜“噼噼啪啪”地放鞭炮不觉得缺少社会公德吗?

  此举还让环卫工人叫苦不迭,但却使日杂等出售鞭炮的业主从中受益,许多积压于库底的鞭炮于当天销售一空,晚22时许还有人骑摩托车四处寻找鞭炮。

  针对燃放鞭炮的时间、地点,我市是否有相关规定,记者采访了伊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教导员孙德福。

  他说:“关于燃放鞭炮的时间地点,有的城市有明文规定,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仅有6天,即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到初三、正月十五。目前,伊春区还没有明文规定。但对步行街却有严格要求,即防火期内不允许燃放鞭炮,其他时间燃放需要提出申请,履行相关手续方可燃放,之后还必须予以清理。”

  就经营者燃放鞭炮给财神过节就能发财的说法,记者采访了市康复医院精神科主任孙占海。他说,给财神过节就能发财、挣大钱是迷信说法,财富的积累是靠辛勤劳动换取的,如果不付出劳动,凭给财神过节就能发财,那人们都不必工作了。

  就3日晚燃放鞭炮发出的噪声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环保局宣传信息中心主任徐海峰。

  他说,对于城市噪声污染,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即特殊居住区(指疗养区等)夜晚超过40分贝、白昼超过50分贝;居住办公为主的地区夜晚超过45分贝、白昼超过55分贝;居住与少量商业、工业混合区夜晚超过50分贝、白昼超过60分贝;工业集中区夜晚超过55分贝、白昼超过65分贝;交通干线两侧(公路、铁路、内河航道等)夜晚超过55分贝、白昼超过70分贝。白昼一般指早6时至晚22时,夜晚指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作为市民,应自觉遵守城市规则,不应搅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这是市民起码的道德准则。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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