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9月3日电 自2005年以来,伊春区全面启动“创业富民”工程,结合区情实际,坚持发挥优势,狠抓重点,突出特色,实现了职工自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自2005年到2007年上半年,伊春区的职工自营经济指标连续三年以20%的速度递增。到目前为止,职工自营经济增加值总额达到4.25亿元,职工自营经济总户数6046户,从业人员1.28万人。连续两年,职工自营经济增加值在全市名列前茅。
伊春区始终把职工自营经济作为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通过发展职工自营经济扩大了职工就业渠道,增加了职工经济收入,使职工自营经济实现了新发展、新提高。这个区成立了职工自营经济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伊春区职工自营经济五年发展规划》和《职工自营经济重点工作专题推进实施方案》。并由区工会同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职工自营经济责任状,把全年的计划指标分解到各办事处。形成了工会、办事处、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并把职工自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单位考核政绩和评先选优的主要条件。目前,全区职工自营经济户已全部建立档案,做到职工自营经济户数清、项目清、产值清、收入清,使职工自营经济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伊春区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形式,宣传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的优惠政策,报道职工勤劳致富的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通过宣传致富典型和发家致富经验,为发展职工自营经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伊春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结合区情实际,重点发展特色产业,全面实施“五大产业”战略。为保证“五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职工搞好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做到让职工在发展中安心、在经营上放心,不断增强了职工发展自营经济的热情。一是在法律上保护。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只要不违法,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依法保护了职工的合法经营权。二是在政策上倾斜。伊春区制定了《关于扶持职工发展自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允许职工带职带薪发展职工自营经济,工商、税务、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一律免收各种税费,全区共免收各种税费109万元。三是在资金上扶持。为解决职工发展自营经济资金不足的困难,这个区通过各种渠道为职工发展自营经济筹集资金102万元,发放小额贷款617万元。四是在物资上帮助。无偿为困难职工提供厂房3000平方米、场地5000平方米、各种设备30台(套),并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原材料等价值20余万元。五是在技术上培训。这个区举办了种植、养殖、电脑、家政服务等培训班8期,有240名职工通过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使职工实现创业和就业,走上勤劳致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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