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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信赖的贴心人
http://yichun.dbw.cn   2007-08-31 09:19:03

  东北网伊春8月31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秦影记者张增玲/文

  在很多林城百姓和外来打工者的心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科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刘洪波是值得他们信赖的贴心人。

  追讨拖欠工资

  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刘洪波一早上班,发现在他办公室门口站着几十个人,他们都衣着单薄,脸色苍白。刘洪波凭直觉知道这些人肯定是来投诉的,便上前了解情况。原来,他们是来自湖北孝感的农民工,领头的姓李,听说伊春有工程好找活,他便带着村里的几十号人来到伊春,在一家工地干活。开始建筑商答应他们按月结算工资,但直到现在也没拿到一分钱。因为被拖欠工资7万多元,无法回家过春节,已经滞留在伊春快3个月了,衣食无着,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好,才到这里来寻求帮助。

  看着这些打工者神情委顿的样子和无助的眼神,刘洪波心里油然生出强烈的同情和对无良建筑商的痛恨。他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把这些人送到会议室里休息,倒来开水暖和身体。随后与建筑承包商的上级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责成办理还款。当时该建筑企业未提出异议,答应尽快与承包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领头的李某就可以去和承包商商量偿还工资的事情了。不料,第二天早上,李某头缠绷带,一瘸一拐地出现在刘洪波面前,把刘洪波吓了一跳,赶紧问发生什么事了?李某哭诉他不仅没讨要回工钱,反而被承包商亲属殴打并恐吓。刘洪波拍案而起:“这还有没有王法了。”他安顿好李某,马上将情况向主管局长汇报,建议联合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曝光。在得到领导的同意后,他马上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该建筑企业进行处置。

  在刘洪波义正辞严地说服教育下,迫于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商很快如数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款,并承担了法律责任。当刘洪波把要回的工资款亲手交到李某手上时,李某激动得泣不成声,挣扎着要给刘洪波跪下表示感激,被刘洪波一把扶了起来。虽然事情一波三折,最终在劳动部门的调解下得以解决,但刘洪波的心情很沉重,久久不能平静。

  2003年,我市一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某区开发建设两栋综合楼,因拖欠呼兰县100多名农民工工资30多万元,引起劳资纠纷。但这些工人因某种原因直到2004年才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接到举报后,刘洪波立即组织监察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但建筑企业辩称,他们已经将工人工资一分不少地交给了包工头杨某,企业没有拖欠行为。经进一步调查,杨某已在2003年末因斗殴被判刑,企业也拒不承认工人所持工票和欠条的数额。审理过程一时陷入僵局。刘洪波果断决定,一面聘请律师到杨某服刑监狱取证,一面组织得力人员对纠纷双方进行询问调查,认定劳动事实。几天后,杨某做证承认他领取了部分工资,用于自己挥霍而没有发放到工人手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刘洪波召集办案人员反复研究,确认调查笔录,最终认定企业未按照《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报制度,对杨某作为自然人个体代领工人工资的行为不予认定,依据《劳动法》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对建筑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支付拖欠工资,并改正其他违法行为。企业不服处理结果,对连续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和《处罚决定》不予接受。按照法律规定,又提请人民法院对该企业进行了强制执行。经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终于为100多名农民工讨回了公道。

  刘洪波知道,这样的事情一定还有很多,今天是这几十人被拖欠,明天又会有几百人来上访。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用法律的形式有效地制约建筑市场秩序,这样的问题还会层出不穷。在随后的时间里,他多次到建筑工地和企业调查走访,和建筑管理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局党组对此也十分重视,多次送刘洪波到外省市考察、学习。在市政府相关领导和市建设局的大力支持下,2003年,刘洪波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劳务用工实际情况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向局党组提出了实行《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新思路,得到批准试实行。经一年的实践和完善,得到了市政府及市建设局的认可,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实行了《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2005年,省劳动保障厅将我市做法总结完善后,以省长3号令的形式下发全省执行。温家宝总理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信件上的批示发表后,这一做法又在全国得到了推广应用,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6年,在我市承包工程的某开发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上访,接到举报后,刘洪波立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现场取证调查,发现该公司是我市招商引资企业,情况比较特殊。一些人劝告刘洪波,是不是要“策略”些处理这个“烫手山芋”,他淡淡一笑,说:“我就是干这个的,要考虑那么多的‘策略’,我的工作还不如不干了。”他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领导和市政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支持;他又与开发公司老总直接取得联系,将事件的严重性和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告知公司老总。在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下,该公司老总终于将拖欠的100多万元工资分期送到了农民工手中。

  在刘洪波的带领下,几年来共累计收缴工资保障金800多万元,为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1722多万元。

  克扣职工工资的纺纱厂被罚

  在工作中,刘洪波坚持原则,严把法律关、人情关,真正做到了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2005年夏,刘洪波带领工作人员对伊春区辖区内的几家工厂进行常规巡视监察时,发现一家纺纱厂存在随意拖欠职工工资和非法用工的违法问题。他意识到问题严重,便带领监察人员对这家纺纱厂展开了调查工作。这时,企业主也知道自己的问题很严重,开始动用“关系网”,找到很多人来游说,试图将违法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刘洪波顶住了各方说情,坚决要将这个案件深挖下去。

  在走访调查过程中,他发现很多打工者不愿意配合监察人员的工作,躲避甚至于说假话保护企业主。他及时改变工作思路,到企业所在林场找老百姓了解情况。原来,这个林场由于经济不景气,很多人都到这个企业打工以维持生计,甚至很多人家还将未成年的辍学孩子也送到了厂子里干活。也正因为这样,这家企业才敢任意克扣职工工资,肆意用工,而职工也迫于被报复的畏惧心理不敢向他们说出实情。面对这种情况,他领着监察人员挨门逐户宣传政策,向老百姓反复地讲一定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走合法的用工途径才能得到更大的保护,而劳动保障部门也一定会保证他们劳动权利不再受到进一步侵害。经过多天的反复劝说,突破层层来自企业设置的障碍,监察人员终于掌握了大量的违法证据,在铁证面前,企业主终于承认了违法事实。按有关规定,监察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和整改,补发了职工工资,订立了合法的劳动合同,清退了童工,极大地维护了劳动者尤其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认同和赞扬。

  情系老知青

  2006年10月开始,我市开展了对国有森工企业混岗集体职工和青年身份认定工作,并由刘洪波所负责的劳动保障监察科主办。经全市各劳动部门的初步统计,我市知青共有10万人左右,其中1966年——1977年间的老知青约为3万人。此次身份认定工作的工作量极大。

  由于负责管理知青档案的部门几易其名,由原来的知青办、劳动服务公司,到现在的就业局,机构变动大。由于种种原因,很多老知青的档案已经遗失,有档案的仅占1/3左右,这给此次认定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为了实现公正、公开,不让一个符合条件的老知青“掉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经慎重考虑后,制定了“三级认定”“三人联保”等以人为本的具体操作办法。“三级认定”是指申请人曾经工作过或正在工作单位的推荐、林业局劳资部门的认定和林业局负责人的保证。“三人联保”是指由申请人提出三人对自己进行保证,其中至少一人是本次已经被认定过的老知青或大集体工人,其他两人为有工作单位人员。如果在公示期内,劳动部门接到举报认定申请人身份不实的,将取消担保人的老知青或大集体工人身份认定。

  这是一项情况复杂、关系到我市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局面,刘洪波运筹帷幄,有条不紊,一方面积极与上级沟通,为更好解决混岗集体职工和青年的切身利益争取更多的有利条件,一方面迅速制定工作计划,并亲自带领科室同志深入各县(市)、区(局)开展工作,挨家逐户地核实情况。在4个多月时间里,他和同事们一起加班加点,终于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共为我市1000多名集体职工和20000多名混岗青年认定了身份,既把党和国家政策送到了千家万户,也使2万多名职工青年的切身利益落到了实处。他的这种认真负责、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得到了基层和职工、青年的好评,也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辛苦不是功,无为就是过”

  今年43岁的刘洪波自1998年起担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科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凭着坚韧毅力,练就了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在分管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做出了优异的业绩,先后被上级机关授予市直机关先进工作者、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十大维权卫士”、共青团中央“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市直机关十佳公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光荣称号。他所带领的劳动保障监察集体也相继获得了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和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劳动保障厅“三优文明窗口”先进单位、“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6年又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清理整顿劳务市场先进单位”。几年来,他主持制定的《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和《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须知》、《进城务工人员“三个务必”和“八大注意”》仍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由于长期的紧张、劳累的工作,刘洪波身体患上了多种慢性疾病,但工作起来他仍是无怨无悔。他常对身边的监察人员说,干劳动监察工作,就得记住一条,“辛苦不是功,无为就是过”!咱们加个班,吃点辛苦不算什么,能把老百姓的困难真正解决好,那才是真的无愧;不能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身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怎能心安?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脚踏实地做的。他总是一次次占用个人的休息时间,一次次放弃与家人欢聚的机会,却一次次主动地为劳动者维权解决问题。有一次他连续在外地工作了十几天后疲惫地回到家里,迎接他的却是儿子委屈的眼泪,原来他忘记了答应给孩子过生日的承诺。望着满脸委屈的儿子,他内心充满了歉意。

  刘洪波就是这样十几年如一日,在对工作的无限热爱和亲人的愧疚中兢兢业业地奋斗在劳动保障监察战线上。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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