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7月26日电(记者张桃)18日晚,市中心区天华大桥举行旅游节焰火晚会,20时30分结束后,伊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范鹏程带领交通民警在天华大桥南侧十字路口处疏导交通,指挥机动车辆和行人有序地撤离会场,发现行为人田某、赵某等5人酒后在天华大桥南交通岗路口道路中间耍闹。副大队长范鹏程让田某、赵某等人靠路边行走,田某和赵某开口大骂范鹏程。为了不影响正常疏导交通,避免发生交通堵塞,范鹏程没有理会两人的辱骂行为,继续维护和疏导交通,在一边维护交通秩序的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兰厚多上前制止和劝说田某、赵某等人员不要影响交通,田某、赵某与兰厚多发生撕扯。及时赶来的交通执勤人员将田某、赵某带到交通执勤室。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过程中看到此情况,随即进入执勤室了解情况,市公安局警卫科科长孙勇和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韩明非也到执勤室了解情况,后通知附近的巡警将当事人田某、赵某等人员移交到辖区向阳派出所调查处理。
督察人员对现场的执勤人员进行调查后,又到派出所对当事人田某、赵某二人酒精含量进行检测,二人均为0.8。当事人田某、赵某二人陈述了酒后辱骂执勤民警、阻碍交通秩序、妨碍民警正常执勤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田某、赵某因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分别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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