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7月4日电
林城晚报提 记者华方芝关英玉/文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这天,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区盟科购物中心的宣传咨询台上,各种毒品的样品吸引了众多参观者的目光,而工作人员的讲解更是让广大市民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深入的了解。
毒品指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及其他可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现在,常见的毒品已经由传统的海洛因、鸦片转变为冰毒、麻古等新型毒品。吸、贩毒者也把冰毒称为“冰”,将吸毒称为“溜冰”。毒品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日趋泛滥,由毒品引发的家庭悲剧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屡屡见诸报端,人们把毒品的危害形象地比喻为“白色瘟疫”。
据市禁毒支队负责人介绍,目前国际上禁毒形势严峻,涉毒人员已经从原来的无业人员、文盲人员及高危人群逐渐向学生、高知、白领阶层发展,年龄段也由青壮年向中老年甚至青少年扩散。在我市抓获的涉毒人员中,年龄最大的有近六旬的老者,也有未成年人。一些人甚至把吸食毒品当成时尚之举,作为一种高消费、高享受,在朋友中传播。毒品有从南方发达城市向我市蔓延的趋势。我市一直对吸毒、贩毒、藏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遏制毒品的危害。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共缴获冰毒66克,摇头丸300余粒,麻古50余粒,K粉20克,破获有关毒品案件15起,处理刑事违法嫌疑人6人,治安处罚17人。
在我市公安部门抓获的各类涉毒人员当中,他们涉毒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他们都因毒品走上了不归路。
为要账与他人合伙贩毒
南岔区居民刘某前几年靠养蛤蟆赚了点钱。有了钱,刘某的身边就多了个女人——40出头的徐某。刘某有一件闹心事,和他有生意往来的侯某欠他钱一直要不回来。一天,侯某找到刘某和徐某,称自己有一个来钱快的“道儿”,但需要刘某的“合作”,还说只要赚了钱就把以前的欠账都还上。原来,侯某曾经吸过毒,还曾经贩过毒。刘某追债追得紧了,侯某就想出了用贩毒挣钱还账的想法。刘某和徐某都知道,贩卖毒品是犯罪,他们犹豫了。
没想到,几天后,追债心切的刘某竟然同意了这条荒唐的“还款计划”。拿着刘某给的8000元本钱,侯某乘车南下山东,在胶州购买了24克冰毒。回到南岔后,侯某赶紧找了一个“毒友”验货,没想到,毒品不纯,买的是假货。这让侯某特别生气,他和刘某一商量,两个人一起到胶州找到卖方要求换货。费尽周折,两个人终于拿到了真货,怀揣着发财的美梦,两个人回到了南岔。
刘某和徐某一边养蛤蟆一边联系买主。徐某除了负责收钱外,还为外地的吸毒人员运送毒品。有时候,吸毒人员就在徐某的住处吸毒。而徐某和刘某禁不住诱惑,也沾染上了毒瘾。
吸毒带给徐某从未有过的快感,而贩毒更是让她尝到了金钱带来的满足。在卖掉了刘某和侯某从山东带回的毒品后,徐某又与她老家的一名贩毒人员取得联系,从他那里买了1袋冰毒。然而,徐某的发财梦想很快就破灭了。今年4月24日,早就注意到徐某的南岔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庆涛带领队员在其家中将两名吸毒人员当场抓获,并当场收缴吸毒工具一套,冰毒一袋,摇头丸3粒,黄色光盘5本。作为藏毒人员,徐某当场被抓获。警方还在徐的住处收缴冰毒1袋,吸食毒品工具1套,大烟膏150克。
女大学生网上结“毒友”
毒品不仅吞噬人的肉体,更能改变一个人的精神。而每人接触毒品的原因都不一样。18岁女大学生玲玲(化名)是为了寻求刺激走上吸毒道路的。从沾上毒品那一刻起,她就彻底地改变了,学不上了,家也不回了,毒品的诱惑让她从一个阳光女孩变成了一个瘾君子。
2006年,家境优越的玲玲考入外省一所小有名气的大学。作为一个刚迈入大学校门的新生,玲玲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而在高中阶段养成的爱学习的习惯也一直没变。除了学习以外,她还热衷于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但在寒假期间,玲玲的生活彻底改变了,而这一切,缘于她结识了“毒友”。
由于父母工作忙,无事可做的玲玲只能靠网络消磨时间。在网上,玲玲结识了众多网友,并不时和网友见面。在与网友的交往中,玲玲接触到了毒品。他们把吸食冰毒称为“溜冰”,并说“溜冰”的感觉“爽极了”。禁不住诱惑,玲玲尝试着吸食了冰毒。初次吸食毒品,玲玲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快感。从此,玲玲爱上了能让她忘记一切烦恼的毒品,她把父母给的所有的钱都用来买毒品,在短暂的快感中寻求精神上的解脱。
开学了,玲玲拿着父母给的学费躲到一个小旅馆里,继续和其他网友、“毒友”一起吸食毒品。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玲玲接到一个“毒友”的电话,让她到一旅店里拿“货”。在旅店里,玲玲和“毒友”吸食毒品后,该“毒友”告诉玲玲,最近警方查得紧,毒品放在他那里不安全,并把外地购买的冰毒、麻古交给玲玲保管。然而,几个小时后,玲玲和她的“毒友”双双被警方抓获。
沾毒容易戒毒难
既然毒品有如此大的危害,而且关于吸食毒品会产生种种不利于健康的宣传早已深入人心,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尤其是青少年沾染上毒品呢?这要从毒品的特性说起。冰毒等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会使服用者处于强烈兴奋状态,出现精神亢奋,产生强烈的快感,进而获得短暂的精神上的满足。由于冰毒具有短期内不会上瘾的特点,有的人在接触了几次毒品后一般不会出现成瘾症状。但长期吸食冰毒必将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冰”的成瘾者,每天都要强迫性服用大量毒品,毒品已成为他们生活的必需品。
由于父母离异或学习压力大,加之现在的孩子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孩子们一旦缺乏与家长和老师的沟通、交流,出现一些自己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时,就会产生无助、空虚甚至绝望的情绪。这时,他们很可能会在朋友或不法分子的诱惑下尝试着接触冰毒、摇头丸等毒品。而即使他们意识到毒品的危害,想要戒断,却很难。这也是不少青少年走上毒品犯罪道路的原因。
大多数吸毒者在断药期间,都会出现戒断症状,这也是吸毒者屡戒难断的原因。患者会出现高度疲劳、精神抑郁、饥饿感,以及强烈的求药行为,这就是典型的戒断综合征。这也使得吸毒人员沾毒容易戒毒难,加上毒品的费用较高,一般人在接触毒品后都会落得个众叛亲离、倾家荡产的下场。但吸毒人员由于毒瘾难耐,会想方设法地弄钱买毒,有的甚至会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有的吸毒人员相互勾结,组成庞大的犯罪集团甚至形成黑恶势力,对社会治安造成极大的威胁。
严厉打击吸毒贩毒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毒品死灰复燃,而且愈燃愈烈,呈不断上升和蔓延的趋势,毒品的种类也从鸦片等粗制品发展成为海洛因、冰毒等精制品。这种“白色瘟疫”也越传越广,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绊脚石,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随之而来的是毒品犯罪日益严重,成为当今社会一大“顽症”。由于毒品对人尤其是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危害作用,为遏制毒品蔓延、打击毒品走私,各国均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直到今天,毒品仍是当今世界的头等公害。 在市场上,每克海洛因的价格已超过每克黄金的价格。因此相当大一部分吸毒者又是贩毒者,靠贩卖毒品以供吸食。毒品高利润的诱惑使得毒品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贩毒分子在贩运毒品的手段、方式及藏毒、运毒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变换花样,使藏毒、贩毒方式更为隐蔽,有的甚至采用人体运毒的方式,更增加了对运毒人员自身的伤害。但即使这样,在我国的不少地区,运毒、吸毒、贩毒仍屡禁不止。有很多人就是沾染上毒瘾、挥霍尽家财后,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并最终导致人性的泯灭。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毒品犯罪、贩卖毒品罪,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最高刑可判死刑。对非法持有毒品罪,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进行毒品犯罪,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严格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对走私、运输、贩卖大宗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务求打毒枭、破大案、多缴毒,切断毒品流入的通道。
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但禁毒不是6月26日这一天就能完成的,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应借这一日的特殊意义,将禁毒工作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从小就知道毒品是什么,了解其危害性,消除其神秘感,从而树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永不沾毒”的思想,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来指引自己,始终如一的拒绝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