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6月27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张桃/文
近年来,摩托车这种快捷、便利的交通工具走入人们的生活。然而,因个别人法律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模糊,摩托车悲剧不断上演,而且愈演愈烈,一个个血的教训让人深思。
惨案频繁发生
案例一:无证驾车,自己送命。高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可他喜欢驾驶摩托车。2006年8月16日23时50分许,他酒后无证驾驶吉利125型二轮摩托车,沿铁力市正阳大街由南向北行驶。当他行驶至张某家门前时,撞在马某停放在张家门前的解放挂车上,致摩托车损坏,高某当场死亡。当地交警部门经现场勘察认定:高某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与前方停放车辆追尾相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五条规定,在此起交通事故中高某应负主要责任。
案例二:摩托车肇事,无辜者丧命。2007年3月20日18时28分许,纪某牵马走在伊哈公路铁力西大桥西侧。就在这时,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伊哈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当他行至铁力西大桥西侧纪某附近时,将同方向牵马行走的纪某撞伤。虽然纪某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无证驾驶,撞伤女孩。2007年4月14日15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王某驾驶大运110型二轮摩托车,在铁力市王阳乡道上行驶,与骑自行车的女孩姚某相撞,致使姚某受伤,住进了铁力市医院。铁力市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行为人王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四:肇事伤人,责任全负。2007年5月11日13时20分许,郝某无证驾驶无牌雅玛哈250型二轮摩托车,沿铁力市江红村建材路往铁力市里行驶。当其行至江红村南时,将行人杨某撞倒、致伤。见杨某受伤,郝某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交警部门认定:郝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却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五条规定,应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五:无视法规出事故,受伤住院赔损失。2007年5月11日18时30分许,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农场路往铁力市里行驶。当行至农场路下坡时,因雨天望不够,撞在前方同方向停放在路边的一松花江半截微型车上,谢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为: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辆,因望不够发生追尾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五条规定,认定谢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六:酒后无证驾车,摔断自己胳膊。2007年5月24日14时许,赵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在伊哈公路上,当行至一收费站附近时,赵某摔下摩托车,摔断了左臂,面部也不同程度受伤,因发现及时、救治顺利,没有造成大碍。家人闻听赵某是因路面上有正在施工的工程才摔成这样时,很是气愤,打算与有关部门“理论”,让其包赔赵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精神等方面的损失。可当其家人从处理事故的交警口中得知赵某系酒后驾驶,且尚未取得驾驶证时,再也不想找有关部门“理论”了。
惨案频发的原因
据铁力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计,2006年,该市全年发生摩托车类交通事故152起,伤140人,死亡6人,其中1—5月份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摩托车交通事故共有5起,伤6人,死1人;而今年1—5月份,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摩托车类交通事故达15起,伤17人,死亡3人,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数量和伤亡情况均是上年同期的3倍,且该类事故的发生仍呈持续上升趋势。
为何会发生如此频繁的摩托车交通事故,原因何在?据铁力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常出现场、处置交通事故的交警介绍,此类事故频繁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无证驾驶是该类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据统计,2006年,铁力市全年发生的摩托车类交通事故152起,其中无证驾驶137起,占摩托车事故发案总数的90%。
二、酒后驾车是造成摩托车事故频发的重大隐患。俗话说:“司机一顿酒、亲人泪两行”。酒能使人变得兴奋,也会使人变得麻木。驾驶者酒后驾车会不自觉地开快车,在遇到危险时,其主观上想采取得力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措施不力,从而发生事故。而醉酒后驾驶情况更糟,因为醉酒后大脑一片空白,行驶随意,遇到情况反应迟缓,采取措施不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死即伤。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一些醉酒驾驶者在发生事故酒醒后,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大多很难说清原因。据资料表明: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6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
三、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强超强会引发祸端。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车,当遇到路面有突发情况时,驾驶者往往以为用紧急转向或用紧急刹车就能应付,结果是车速过快,刹车距离拉长,紧急制动、紧急避让车辆惯性大、离心力大,从而造成交通事故。
以上情况是导致摩托车交通肇事频发的主要原因。除以上原因以外,还有很多人为因素也值得注意。
一是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差。据警方提供,有60%的摩托车驾驶者只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由于驾驶员本身文化素质不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有相当一部分驾驶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学习,不懂安全驾驶知识、交通规则等,有些驾驶员连最主要的安全行车常识也不懂。
二是驾车技能差。很多人认为摩托车不同于汽车,不需要学习驾驶技术,买来就可以骑。在这些人看来,摩托车和自行车差不多,只不过摩托车速度比自行车快点儿而已。这种观念是绝对错误的,进行系统的摩托车驾驶技术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三是摩托车存在事故隐患。摩托车的装备不齐全、失效,本身就会导致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多摩托车驾驶员在乡级道路上行驶,认为缺些装备无关紧要,导致摩托车出现灯光不亮、刹车不灵、喇叭不响、后视镜缺失等问题,尽管如此,这样的摩托车却仍在道路上行驶。结果,往往因此发生事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
治理刻不容缓
为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近期铁力市公安局开展大规模的治理整顿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并初见成效。
铁力市广泛发动群众,利用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交通法规,鞭挞违法交通行为。严把检测关,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摩托车坚决不允许上路,同时严把考试关、年审关,坚决杜绝买卖驾驶证现象,不通过考试合格,任何人不能发证。对检查发现逾期未审验的驾驶员和摩托车,一律暂扣证件和车辆,不办理审验决不放行。严厉惩治摩托车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无证驾驶、无牌照、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加强对摩托车的规范化管理,从购买办理各种手续到上路行驶等,要形成一条龙管理,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的作用,深入村屯进行逐户登记,办理牌照,对来路不明的摩托车要没收,从而把摩托车交通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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