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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拆房法不容
http://yichun.dbw.cn   2007-05-23 13:59:55

  东北网伊春5月23日电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张恩普金守城/文

  18日,一栋房屋在租房户没有在家的情况下,被人用铲车推倒,伊春公安分局调查之后认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当日晚8时许,本报热线接到一名读者的反映,说在市中心区光明二厂附近有一栋民房被铲车推倒,屋内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生死不明。接到电话后,记者立即赶到现场。

  记者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推倒的房屋紧邻南环公路环城加油站,整个房子已破碎不堪,有数十名群众围在现场。据现场一个姓马的男子说,他是这栋房子的房主,这栋房已租给一个收废旧轮胎的和一个收废品的,今年6月1日到期。他一再向记者强调,不知道这栋房子为什么被推倒。

  据租房人陶某说,当天下午他们一家人及朋友正在饭店吃饭,因爷爷年纪大,腿脚不便,没有参加,留在家中,他们走的时候将房门反锁。晚6时许,在饭店里突然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电话,说他住的房子被铲车推倒了,让赶快回来。接到电话后,他们急匆匆赶了回来,到家后发现房子被推得破烂不堪,现场留有铲车的轮胎印,屋内的家用电器、生活用品、粮食等全都埋在里面,最让他们担心的是锁在屋中的老人,不知是否被埋在瓦砾中,他们立即报了“110”。

  就在记者了解情况的时候,突然有人喊:“老人在那边的出租车里。”记者随即赶到道东停放的一辆夏利出租车旁,里面坐着那位老人,当时是晚9时40分。据出租车司机讲,当晚6时左右,他空车途经这里,发现有一中年女子拦车,让他拉一位老人,说完就有几个人将一位老人抬进出租车,女子给他车费20元,其他情况不清楚。

  有目击者称,在晚6时左右,有一辆铲车和五六个男子从环城加油站出来,一名妇女指挥他们从屋内将一老人背出屋,然后将房子推倒了。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晚10时许,记者来到伊春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见到了正在处理这一事件的分局副局长崔华和光明派出所所长张耀光。据张所长说,他们接到分局指挥室的指令后,立即派民警赵超、牛加文赶到现场,当时现场围观群众达100多人,非常混乱,而且人们情绪激动,已无法控制局面,两名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他报告。

  因为现场距加油站很近,人群一旦失控,将对加油站构成威胁,张耀光感到事态严重,遂将情况向副局长崔华作了汇报。崔华赶到现场后,立即向分局局长李志成报告情况。李志成非常重视此事,马上调动分局防暴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派出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孙旭赶到光明派出所协助调查和处理。

  此事引起市、区领导的重视,多次打电话询问情况,指示伊春公安分局妥善处理。

  在初步了解情况后,他们找来了与事情有直接关联的环城加油站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说,他们是按照市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划,对目前的加油站进行改造,这样就涉及到这栋房屋,于是要买下这栋房子。马某得知后,在3月19日与伊春卫东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动迁合同,并收取了8万元的房屋动迁费及院落补偿费,这次是马某雇的铲车和人拆的这栋房子。崔华、张耀光立即派民警赶到马某家,但没有找到该人。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这栋房为私产,面积为98平方米,没有任何手续,是历史遗留的建筑。马某是姐弟5人中的大姐,自1993年、1995年父母相继去世后,因该房子的产权姐弟几人发生纠纷,伊春区法院在1997年还因此进行过调解。今年3月,大姐马某私自将房屋以8万元卖给加油站。由于租房户陶、杨两家的租约没有到期,3月21日马某便分别与租房户陶、杨两家签订了搬迁和损失补偿协议,但租房户陶、杨两家搬家的补偿款马某一直没给,所以陶、杨两家也未急于搬家。于是,便在18日晚间发生了这起强行拆迁事件。

  19日10时,马某被找到,她承认这次拆迁是她所为。经调查认定,马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伊春公安分局依法对马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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