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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怀孕”背后的隐情
http://yichun.dbw.cn   2007-04-23 10:22:18

  东北网伊春4月23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刘岩张增玲/文

  12岁幼女,含苞待放的年龄,却突然被查出怀孕,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即使在幼女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也以强奸罪论处。可面对警方的询问,女孩竟无法确定胎儿的父亲到底是谁?

  幼女怀孕

  年仅12周岁,正在西林区某小学就读的女孩小蓓(化名)性格外向,自多年前父母离婚后,她与母亲于某一同居住。母亲经营着一家歌厅,早出晚归。近一段时间,母亲发现女儿出现恶心呕吐等反常状态,心头一惊,紧张地抓住女儿胳膊细问情况。在得知女儿与别人发生过性关系后,母亲买来试纸为女儿进行了测试,结果让她如雷轰顶,女儿怀孕了。

  3月25日上午,于某带着小蓓来到西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我女儿只有12岁,被人强奸导致怀孕,你们一定要快快破案呀!”母女俩的报案令侦查人员吃了一惊,如果不是于某介绍,并调取小蓓的户籍证明其确实12岁,根据她的外貌特征,根本不能判断她的实际年龄。小蓓的身高约1.60米,身体发育成熟,说话时表情镇静自如,没有一丝的幼稚与羞涩。

  案件特殊,侦查员迅速将案情向公安分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尹志刚进行了汇报。为了确定小蓓是否怀孕,尹志刚指令侦查人员带她到西林区职工医院进行妊娠检查,经查证实小蓓早孕,胎儿已50多天。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员在小蓓母亲的监护下对其进行了询问。小蓓指认:她的网友史某曾于2006年底和2007年初与她先后发生过两次性关系,但都是她自愿的。

  根据小蓓的指认,警方迅速传唤了史某,并对其进行了询问。史某今年18岁,是一名汽车修理工。面对警方的第一次询问,史某很快交待,确实对小蓓实施过性行为,但都是小蓓自愿的。当侦查人员问其是否知道小蓓的实际年龄时,史某称知道,小蓓曾告诉过他只有12岁。这起特殊的案例,引起西林公安分局局长张喜君的高度重视。26日,张喜君组织有丰富审讯、侦查经验的人员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根据警方已经掌握的证据和受害人的指认,案件确定成立,并对犯罪嫌疑人史某予以刑拘。由于该起案件性质特殊,为慎重起见,在小蓓采取中止妊娠措施后,同时对其母体与胎儿进行DNA鉴定,用科学的证据证实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扑朔迷离

  通过与小蓓的交谈,侦查人员发现小蓓虽然年龄很小,但对男女关系既不陌生也不避讳,对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的事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小蓓的成熟表现使侦查人员敏感地感觉:案情不止于此,小蓓指认史某的背后可能还有隐情。

  经过慎重考虑,侦查人员让其母亲领着小蓓先回家,想一想再与公安人员谈情况。一直陪在女儿身边接受公安人员询问的母亲于某从公安人员的态度上也敏感地意识到什么,回到家,郑重地问女儿:“你老实回答,你孙叔碰没碰过你?”母亲所说的孙叔,今年不到40岁,自于某离婚后,便与于某同住在一起。二个月前,于某与孙叔分手。听到母亲提起孙叔,小蓓低头道:“碰过两次。”母亲想了想说:“你孙叔碰你的事你千万别对公安人员说,就是打掉牙也不能说,知道吗?”小蓓看到母亲认真的态度,便答应了妈妈。

  由于小蓓刚刚做了中止妊娠手术,为她着想,侦查人员主动来到小蓓家中询问情况。当公安人员问小蓓是否还与其他人发生过性关系时,小蓓欲言又止。在一旁陪同的母亲于某却突然炸了锅,疯子一般与公安人员发生了争吵,令询问工作无法进行下去。于某的反常举动让公安人员觉察到母女俩隐瞒了什么。

  在公安人员的耐心工作下,小蓓说出了与母亲同居多年的孙某曾两次与其发生过性关系。警方立即找到孙某核实案情,孙某对此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实施了刑拘。同时,因于某妨碍作证,对其依法处理。

  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张喜君再一次召开了办公会议,分析小蓓迷恋上网,网友很多,会不会有其他人与她发生过性关系呢?根据询问她的侦查人员反映,小蓓在接受问话时似乎还隐藏了什么,为了彻底查清案情,决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在警方耐心细致工作下,小蓓又交待出另一个叫杨某的年青人。在小蓓印象里,20多岁的杨某高大、帅气,自她在妈妈开的店里见到他,便喜欢上了他,互相留了电话。据小蓓交待:2006年10月的一天上午10点多钟,她一个人在家,便给杨某打电话,让他到她家,并告诉了地址。不一会儿,杨某来到她家,两人闲聊了一会儿,杨某问她多大了,她骗杨某说自己16岁。两人坐在了里屋的床上,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杨某走了。2007年情人节那天,下午三四点钟,她一个人在家又给杨某打了三遍电话,把杨某约到家里。两人又一次发生了性关系,大约5分钟后,杨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

  根据小蓓的交待,公安人员迅速找到杨某,杨某对此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正当案件进展顺利时,已被刑拘的史某突然翻供称,他没有强奸小蓓,并详细说明了与小蓓认识的全过程,还提供了人证——朋友王某来证明自己所言属实。史某被刑拘仅二三天时间,为什么口供发生如此大的反差?是女孩诬陷了他?还是史某接触的人让他的思想突发转变?为了查实案情,公安人员先后提审了史某同监室的人,一致证实与史某没谈过案子。公安人员又辗转赶到铁力市,找到了史某的朋友王某,王某介绍了小蓓与史某认识的过程。据王某介绍:2006年七八月的一天晚上,小蓓正在网吧上网,通过视频认识了正和他一起上网的史某,他俩来到小蓓上网的网吧内找她。大约晚上11点钟,3人从网吧出来,往西钢六栋楼方向走,走到半路时,史某说:“我到家了。”他要回家,小蓓不让,史某便又陪着两人来到了她家。小蓓家没有其他人,进了屋,3人先在里屋看电视,过了一小会儿,小蓓招呼史某到她家外屋,并关上了门。过了一会儿,两人回到里屋。小蓓让史某先出去,她对他说,史某要和她处对象,他说:“咱俩不是先认识的吗?”这时,史某进来与他大吵起来,后来他就先走了。

  警方再一次询问了小蓓。无奈之下,小蓓说出事实。她与史某是通过网络认识的,2006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晚上,她将王某和史某同时邀请到家,之后,王某生气离去。史某趴到她身上,要求和她发生性关系,但她没同意。又隔两天,两人在网络上再次相遇,并一起回到她家,史某再次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她生气地摔了玻璃杯,史某才离开。因为她特别烦史某,所以当她发现自己怀孕时,便指证是史某强奸了她,而有意保护了杨某。

  谁来负责?

  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三赴省公安厅,证实了一系列确凿的证据,案件终于告一段落。涉案的5人全部受到了依法处理:小蓓涉嫌诬告陷害他人、但因年龄幼小依法不予处理;于某因涉嫌妨碍作证而被取保候审;孙某因涉嫌强奸而被依法刑拘;史某因猥亵幼女而被取保候审;杨某因涉嫌强奸但不知被害人实际年龄而被取保候审。女孩腹中胎儿的父亲到底为谁?为了查实,公安机关选择了5份基因样本,送往省公安厅进行DNA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件带给人们深深的思考。谁该为幼女负责?网络的诱惑是导致案件发生的一大原因,但家庭环境、教育影响是潜在的因素。据市康复医院心理专家介绍:孩子都有渴望关心和爱护的天性,这种渴望与生俱来,当家庭发生不幸,特别是父母离异后,会给孩子的心理带来很大影响。当孩子寻找不到应该享受到的关爱后,会寻求另外的途径宣泄心中压抑的孤独情绪,而网络恰恰满足了他们的这一心理。他们迷恋在网络中不能自拔,对虚幻的网络世界充满幻想,将网友当成了亲密的人。因此说,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心理成长至关重要。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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