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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怨生恨 放火烧房
http://yichun.dbw.cn   2007-04-18 09:49:19

  东北网伊春4月18日电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张艳波/文

  晨曦微露,冲天的火光划破了美溪区缓岭街宁静的天空,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人们救火的呼喊声、消防车的呼啸声,将许多还在沉睡中的缓岭居民从梦中惊醒。

  3月31日凌晨5时许,美溪公安分局缓岭派出所的电话骤然响起,有群众报警:“缓岭街文明委一民房失火。”

  接警后,所长乔金辉带领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起火的是一处空房子,乔金辉一边指挥民警维持现场秩序,积极扑救正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一边迅速将情况向美溪公安分局指挥室进行了报告,请求消防队增援。

  美溪公安分局局长郑春得知这一情况后,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局长郑春命令消防大队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火势控制住,防止继续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

  美溪区消防大队接警后出动4台消防车赶赴现场,经过消防队员的奋力扑救,很快将火扑灭,20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烧得只剩下了残垣断壁。

  烈火被控制住了,可现场却疑点重重,这明明是一处无人居住的空房子,怎么会突然间就着火了呢?

  5时40分许,缓岭派出所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居民黄某(男,32岁)有重大犯罪嫌疑,立即对其进行了依法审查。审查中,黄某百般狡辩,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乔金辉带领民警一边加大审讯力度,一边开展外围调查取证工作。

  经现场初步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人为放火。

  局长郑春命令缓岭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侦破工作,查明事情真相。因案情重大,缓岭派出所将此案移交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处理。

  7时许,副局长李杰、刑警大队大队长孙玉军率领中队长许学伟等刑技人员来到着火现场。

  经现场进一步勘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突审确定,这一火情的发生不是自燃,而是一起故意放火案。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不得不交代了其犯罪经过。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交待,去年4月份开始,他在缓岭街赵某家的个体养鸡场干活,可是今年3月29日赵某把他给解雇了,这事让他一直怀恨在心。

  黄某因一些琐事还曾同赵某的媳妇刘某吵过架,并对骂了起来。这些“新仇旧恨”让黄某的心里一直觉得很憋闷,于是便产生了报复赵某夫妇的想法。

  你赵某不是就能养鸡吗,我把你准备养鸡的房子烧了,你养不成鸡,也就神气不起来了!这个罪恶的念头在黄某的脑海里像生了根一样,挥之不去。

  3月31日5点,黄某起床后,又想起了赵某对他的种种“不是”,如果不烧了赵某欲养鸡的房子,真是难解心头之恨。想到此,赵某到厨房拿了一块“明子”(用来引火用的)和打火机,又在自家的炕上拿了一件破蓝色旧线衣。准备妥当后,黄某拿着这些东西直奔赵某家准备养鸡的空房子走去。

  此时,人们还沉浸在睡梦之中,黄某见四下无人,空房子也没锁,就开门进入屋内。

  黄某进屋后看到“间壁墙”的北侧下面有一个不大的窟窿,就把拿来的线衣塞进窟窿里,然后把“明子”点着塞进去,之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放完火后,黄某先回了一趟家,在院子里待了一会儿,就去了邻居家。黄某在邻居家吃饭时,赵某准备养鸡的房子被烧一事已是人尽皆知。黄某还扬言:“房子是我点的,我就是想让赵某吃不了兜着走。”

  多行不义必自毙。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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