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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蒙面抢劫团伙的覆灭
http://yichun.dbw.cn   2007-04-18 09:49:02

  东北网伊春4月18日电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金守城/文

  一伙刑满释放人员不思悔改,纠集在一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专门以游艺厅为目标,进行大肆抢劫、盗窃,他们手持枪械,有恃无恐,在河北沧州和我省宝清县、鹤岗及我市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友好区、汤旺河区等地,留下罪恶的足迹。

  伊春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穷追不舍,终于将其一网打尽。

  游艺厅劫案

  2005年9月12日凌晨1时许,伊春区向阳辖区的一家游艺厅突然闯进3名持枪蒙面劫匪,他们用枪逼住更值人员,抢走游艺机主板26块、人民币1000余元。

  持枪蒙面入室抢劫,在伊春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案件发生后,伊春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通过现场勘察认定,此案为团伙作案,其作案主要目标是游艺机主板。在工作中,专案组派出侦查员设卡堵截,蹲坑布控,调查摸排,为侦破此案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案件侦破一直没有进展。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这个犯罪团伙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销声匿迹。但是,伊春公安分局一直没有放弃对这起案件的侦查,设专人负责此案。

  时隔一年之后的2006年月10月18日,伊春公安分局接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案件通报,在翠峦区发生一起蒙面入室抢劫案,共抢走游艺机主板23块、人民币200余元,其作案手段和作案目标与“2005·9·12”抢劫案特别的相似。

  今年1月13日,乌马河区一家游艺厅又遭到一伙蒙面劫匪的抢劫,共抢走游艺机主板35块。

  在案发当天,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张亚君、刑警支队支队长赵龙新,召集伊春公安分局、乌马河公安分局、翠峦公安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开会,共同研究伊春区“2005·9·12”、翠峦区“2006·10·18”和乌马河区“2007·1·13”蒙面入室抢劫案件的情况,通报这3起案件的作案手段、特征和性质,最后认定这3起案件为一个犯罪团伙所为,决定并案侦查。

  就在市公安局召开并案工作会后的1月30日,伊春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当日凌晨,伊春区红升辖区的一家游艺厅遭到两名持枪蒙面劫匪的抢劫,劫匪撬窗入室,共抢走游艺机主板26块、人民币2000余元,业主被劫匪用枪击伤,业主妻子手上的一枚金戒指被抢走。

  此时,已临近春节,凌晨的枪声打破了节日之前的祥和与宁静。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伊春公安分局局长李志成和伊春公安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韩朝阳、刑警大队大队长杨若璞立即组织刑侦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亚君、刑警支队支队长赵龙新在接到报告后,也赶到案发现场。

  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李伟东、伊春区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多次过问此案,听取案件的情况汇报,要求伊春公安分局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此案。

  智慧的较量

  针对此案,伊春公安分局成立了以李志成为总指挥、韩朝阳为副总指挥,以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为主要侦破力量的“2007·1·30”特大入室抢劫案专案指挥部,要求分局相关科室、警种协同工作,积极配合。

  专案指挥部成立之后,立即召开有骨干侦查员参加的案件分析会,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特点,将“2007·1·30”特大入室抢劫案并入“2005·9·12”、“2006·10·18”、“2007·1·13”案件系列,认定为同一伙犯罪团伙所为,这个团伙与开游艺厅的人有着密切的联系,精通游艺机,了解游艺机主板的价值,而且一定有一个不为人知的销赃渠道。专案指挥部决定把全辖区所有经营游艺厅和经营过游艺厅的人员纳入侦查范围,同时对游艺机主板的销赃渠道进行严密控制,对伊春区及相关省市游艺厅经营市场架网布控,争取在销赃渠道上打开案件侦破的突破口。重点排查“两放”人员和有前科的重点人员及暂住的外来人口,严密监控、排查经常出入游艺厅的可疑人员。

  案件分析会过后,韩朝阳带领刑警大队教导员赵新、刑警大队中队长潘洪磊赶赴哈尔滨、沈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两个城市所有有条件收购游艺机主板的经营部门严密布控。同时,召集伊春区内所有经营游艺厅的业主开会,要求他们提供线索。侦查员在工作中得知,有一个绥棱县人肖某,1994年在西林区抢劫游艺机主板,一直负案在逃,是否是这个肖某又回到伊春?得到这一情况后,2月9日,指挥部派出刑警中队长潘洪磊、侦查员党立朋前去绥棱县调查肖某的相关线索,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他们掌握了肖某现藏匿在河北省邢台市,潘洪磊、党立朋不顾疲劳,立即赶赴邢台市,将逃逸13年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抓捕归案。经审讯,肖某不具备作案时间,由此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

  就在公安机关紧锣密鼓地工作时,3月24日凌晨2时许,伊春区西城辖区一家游艺厅遭到3名蒙面劫匪的抢劫,抢走游艺机主板40余块、现金1000余元。经现场勘察,完全是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专案指挥部再次调整部署,认定案件侦破的突破口就在游艺厅内,决定把排查游艺厅的范围向周边辐射,将邻近区(局)的游艺厅纳入侦查视线,并加大排查力度,特别将有前科人员和“两放”人员现在经营游艺厅的业主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经深入细致的摸排工作,3月26日,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警方发现在乌马河区经营游艺厅的业主王某、友好区双子河街的宋某、伊春区居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指挥部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指令刑警大队分别派出精干警力对王某等3人进行秘密调查。4月9日,侦查员得到可靠线索,王某等3人又聚集在一起,伺机作案。专案指挥部当即决定,对王某等3人实施抓捕。

  一网打尽

  在专案指挥部的统一调动下,韩朝阳、杨若璞在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3个抓捕小组,同时展开行动。据可靠线索,犯罪嫌疑人李某在4月9日下午5时许登上了乌马河通往伊春的1线公共汽车,韩朝阳、杨若璞带领侦查员驱车一路跟踪,选择红光收费站为抓捕地点。韩朝阳用车将公共汽车挡在路边,侦查员将公共汽车紧紧包围,杨若璞带领侦查员王伟、单剑峰、张海洋等冲进车内,李某束手就擒。

  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国海带领的乌马河区抓捕小组在下午5时许来到了王某经营的游艺厅门外。他们首先观察环境,确认该游艺厅没有其他出口,抓捕小组人员全部进入埋伏位置,因为无法确定王某是否就在屋内,怕打草惊蛇,刑警大队一中队长史霆雷以玩游艺者的身份进入游艺厅内,侦查王某是否在屋。进入室内,史霆雷发现一名男子,认定该人就是王某,便走出游艺厅,向设伏的侦查员打手势。刘文杰、李震、陈宗阳等人见到史霆雷的手势之后,快步冲进游艺厅。刘文杰进屋后,向一背对门而坐的男子喊了一声“王某”,就在这名男子回头之际,3人猛扑上去,将这名男子牢牢地控制住,大声说道:“我们是警察!”被控制住的男子听到喊声一下子反应过来,拼命挣扎,经过一番搏斗,3人终于将这名男子彻底制伏。经核实,这名男子就是王某,参与抢劫的王某妻子张某也被抓捕归案。

  晚6时许,中队长潘洪磊带领侦查员党立朋、金永波赴友好区抓捕宋某,得到了友好公安分局的大力配合,宋某在家中落网。已完成对李某抓捕任务的杨若璞带领毕玉波、周建发、万传伟、柴云飞又驱车赶到友好区,对宋某家进行依法搜查,搜出一支单筒猎枪和一支仿左轮手枪。

  欲念的膨胀

  王某,男,现年45岁,居住地为乌马河区奋斗街;1988年因盗窃罪被伊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5年初被减刑释放;1995年末因伤害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被减刑提前释放。

  宋某,男,现年50岁,家住友好区双子河街。1985年因盗窃罪被伊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3年刑满释放。

  李某,男,现年36岁,家住伊春区制材街,1994年因盗窃抢劫被伊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被减刑释放。 这3名犯罪嫌疑人曾在一个监狱服刑,因为都是伊春籍人,在狱中关系不错。2003年,王某和李某先后出狱,都没有找到正式职业,整天无所事事。宋某在1993年刑满释放后,也没有正当职业。但是,他们做着同一个梦,就是不劳而获的发财梦。

  2005年,王某在亲朋好友的资助下,在伊春区开了一家游艺厅,因为没钱,无法添置新款的游艺机主板,所以游艺厅的规模一直无法扩大,加之地点偏僻,生意非常不景气。但他在经营中熟练地掌握了游艺机的拆装技术,深知游艺机主板的价值,一块游艺机主板少的价值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在自家不景气的游艺厅内,他开始了罪恶的策划。

  王某最早的犯罪目标是盗窃游艺机主板,为此他经常游荡于伊春区各游艺厅之间,伺机寻找目标。经多次观察,他发现伊春区朝阳辖区有一家游艺厅的经营地点非常偏僻。当年7月份的一天,他破窗进入该游艺厅,盗走游艺机主板10块,安到自家的游艺机上。这次得手,让王某尝到了甜头。

  2005年9月初的一天,王某把宋某、李某召集到他的游艺厅内。几个“狱友”凑到一起,几杯酒下肚后,谈话的主题全都是生活窘迫的现状、手中无钱的烦恼。最后,早有预谋的王某将几人拉到了他事先设计好的主题——抢劫游艺厅的游艺机主板,几个人听后一拍即合,并反复策划行动方案。为了便于抢劫,他们还盗窃一辆“面的”车。

  2005年9月12日凌晨1时许,他们开着盗来的车来到伊春区向阳辖区的一家游艺厅,将窗户撬开后,蒙面进入室内,手持猎枪和尖刀将室内值班人员逼住,共抢走游艺机主板26块、人民币1800余元,然后逃之夭夭。当日早晨,他们乘上去哈尔滨的客车,在哈市将盗来的游艺机主板卖掉,共获得赃款1万余元。回来后,他们平分了赃款。今年1月初,王某关了伊春区的游艺厅,为躲避打击,将游艺厅挪至乌马河区,继续以开游艺厅为掩护,实施罪恶行动。

  今年1月20日,宋某来到在乌马河的王某的游艺厅,说马上要过年了,弄点儿钱花,再干一把。王某说:“伊春二百货附近有一家游艺厅机器挺多,就整他。”这时,王某的妻子张某在旁边说:“这个游艺厅老板我们都认识,咋好抢人家。”王某说:“没事,就抢他,我们都戴面具看不出来。”之后,他们几次踩点,仔细观察游艺厅进出人员和开业关门的情况,决定在1月30日动手。1月29日晚,王某的妻子张某再次来到这家游艺厅附近,做最后的踩点(张某此前曾几次为他们抢劫踩点、望风)。30日凌晨1时许,王某手持尖刀、钳子,宋某手持猎枪,将这家游艺厅的窗户撬开后,蒙面进入室内。响声惊动了店主夫妇,宋某用猎枪将店主夫妇逼到地下室内,并开枪将店主的腿击伤,抢走人民币2000余元,还撸走店主妻子手上的一枚金戒指。就在同时,王某在机房共拆下游艺机主板26块。之后,他们顺原路跳出室外,消失在夜幕中。抢劫后,他们拿着抢来的游艺机主板赶到哈市,将赃物卖掉,赃款1万余元平分。

  在审讯中,他们除交代了伊春区“2005·9·12”、“2007·1·30”、“2007·3·24”、翠峦区“2006·10·18”和乌马河区“2007·1·13”蒙面入室抢劫案件犯罪事实外,还交代了在河北沧州及宝清县、鹤岗和我市的友好区、汤旺河区,有分有合蒙面入室抢劫游艺厅和盗窃,共计作案15起,抢劫、盗窃财物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他们还交代,这次被抓前,他们又聚在一起预谋作案,准备做完这把“大”的后逃离伊春。

  目前,王某、宋某、李某、张某已被伊春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之中。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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