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3月28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崔蕊/文
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记者看到了这样一组数字:从2000年到2003年,全市森林火灾火警共发生169起,北部农林交错地带就达124起,占73%。从2004年至今,我市农林交错地区没有火情发生。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从2004年开始,我市火灾数量直线下降,尤其是北部农林交错地带,根本没有火情发生。是什么原因让前几年的火灾频发区变成现在的安全区?据调查显示:是农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这一新举措带来的喜人成果。所谓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就是林场职工以管护人的身份有偿承包部分林地的管护权,并以促进林木生长为己任,同时在林下进行一些副业生产,收入归己。
记者在市森防指了解到,从2004年春防开始,我市从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这个大前提出发,破天荒地提出了在农林交错地区允许农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这一新举措。经3年6个防火期的检验,这一新举措进行得很顺利,农民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带来了双赢的效果。
农民在管护林子的同时,发展了林下经济,更值得高兴的是,这3年,所有农民的管护区均未有森林火灾发生,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不但使森林资源减少了损失,又节省了用于扑火的大量资金。我市在防火工作中的这项改革,得到了张左己省长的肯定。
农林交错地森防状况差
我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纵贯全境。林业施业面积400万公顷,是国家的重点林区之一。北部农林交错地带主要包括黑河市逊克县两个乡、27个村屯的行政区和伊春市乌伊岭、红星、汤旺河、上甘岭4个林业局8个林场施业区交叉地区,人口10506人,面积为54.5万公顷。这一地带基本上属丘陵山地,一般海拔在300——500米之间,山脉地势平缓,林相大致以针阔混交林、柞矮林和草塘为主。春、秋两季,由于少雨、干燥,大风天多,出现火情就会迅速蔓延。
由于地处偏远,农林交错,这一地带的防扑火能力明显不强,我市在此地带设有森警执勤点1处,50人;专业扑火队驻点5处,89人;林场小分队120人。投入防火指挥车6辆、运输车15辆,对讲机25部,灭火机65台。逊克县两个乡只有少量扑火队员,装备一般。由于这一地带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和行政区与林业施业区交叉的特殊现象,一旦在交界处出现火情时,常常出现农林双方互相推诿、扑救不够积极的情况。又由于组织扑火力量不够,往往贻误了扑火的最佳时机。
这一地带由于森林资源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不统一,林农之间存在诸多矛盾,森林火警发生频率始终居于全市之首。从2000年到2003年,全市森林火灾火警共发生169起,北部农林交错地带就达124起,占73%。每到防火期,火灾火警接连不断,有时一天达9次之多,致使整个森林防火期都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中,常常一天要数次调集兵力,出击几个火场,甚至有时需要在全市乃至全省调集大批扑火人员扑救。
特别是2003年4月25日,由于农民野外吸烟弄火引发的阿廷河特大森林火灾,烧毁森林33000多公顷,民宅241户,直接扑火损失达3700万元。此外林政案件屡禁不止,农民乱砍盗伐林木和毁林开荒案件时有发生。
农林交错地区实行管护经营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林交错地带森林防火和林政管理这两个“老大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长许兆君亲自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多次深入到乌伊岭、红星林业局进行调研,研究对策。市长许兆君提出:为保护好森林资源,有效控制农林交错地带频发的森林火情和农民盗伐林木案件,要借鉴林业职工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做法,在治本上下功夫,建立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按照许兆君市长的意见,从2004年初开始,乌伊岭、红星林业局大胆探索,率先在农林交错地带吸收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找到了一条农林交错地带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良策。
管护经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
从前,乌伊岭林业局经常发生火情,尤其是2003年4月25日阿廷河林场发生的特大森林火灾,造成全局停产12天,让人们至今记忆深刻。
据统计,2000年到2003年,这个局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共烧毁林木蓄积50万立方米,相当于林业局目前年采伐量和林木生长量的321%和87.7%。如果把烧掉的木材按当时每立方米平均售价450元折算,短短3年时间,这个局森林火灾直接造成的林木损失高达7299万元,平均一年损失2433万元。实行农民参加管护经营后,乌伊岭林业局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森林资源得到应有的保护,而且逐年扩大了生长量,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乌伊岭林业局过去火情多、出警次数也多。一般估算,每次集合扑火,即使刚发现的小火,至少要组织火场附近3个林场的快速扑火小分队50人、局专业扑火队还要调去50人。加上运输车辆、油脂燃料消耗,整个费用起码超过2000元钱。这个局农民参加资源管护之前的3年内,因发生火情共花掉扑火费90多万元。2003年未实行管护时发生的一场特大森林火灾,一次就在吉林和全省调集10090人,扑救了8昼夜,直接用于扑火的资金1088万元。而近3年实行农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这个局共支付农民管护费42万元。这两项支出简直无法相比。
管护赚钱林下“拣”钱
2004年春防期间,乌伊岭首先实行了管护承包责任制,确定农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的承包区域为4个林场,18200公顷林地包给了278户农民,管护费每公顷8元钱。18200公顷林地的管护费共145600元,278户农民户均领取500余元。在管护林地的同时,农民采摘山野菜又带来了一笔不小的收入。
在克林乡的克林河村,不少农民戴着防火检查员的袖标在山林中挖山野菜。实行管护经营以来,按照相关规定,谁管护的林子谁可以采山野菜。克林河村有80户人家,39户人家承包了林子,每户承包50公顷,每年每户可获得看护费400元,2004年,这个村采集和卖出鲜蕨菜2万公斤,每公斤3.6元,卖出干蕨菜500公斤,每公斤48元,细算来,全村仅采山野菜这一项,就收入近10万元。当年秋季,山里的蘑菇丰收,这个村光采摘蘑菇这一项,又收入了3万余元。2005年,该村发展到60户农民参与管护经营,同样也是每户人家管护经营林地50公顷,60户人家共管护经营林地3000公顷,得到看护费2.4万元。
吸引农民就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管理火源,使他们从根本上扭转了多年形成的国家森林与己无关、森林着火与己无关的“旁观者”、“局外人”的思想。把他们与周围的森林融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一安俱安,一损俱损,真正促进农民去主动地关心防火,爱林护林。现在的农民从林地中得到两大好处:第一,每年可获得一定的管护费。第二,每年可在自己的管护区域额外“拣”到可观的收入。农民为了这些劳动创造的合法利益,不愿林地着火,而且拿出很大精力去管防火。由于管护合同允许,明年开始,部分农民打算在管护区内搞些木耳养殖和刺五加、五味子等药材种植,因此,实施长期承包的愿望也很强烈。
据统计,3年来,北部施业区参与管护经营的农民共得到管护费32.5万元。
管护区起火承包人负责
为了促进农民管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林场在与农民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责任。规定承包人对责任区的森林资源负责看管保护,防止遭到破坏。在防火期内,严禁一切弄火行为,制止一切非林业生产作业人员进入,对森林防火设施负责全面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并采取措施迅速进行扑救。如果起火点在本责任区内,承包人负有直接或连带责任。另外,承包人同时还负有制止乱砍盗伐林木,毁林开荒和其他有损林木生长等行为的权力,对各类森林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监控。承包者本人在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在本管护区内从事一些林副产品培植、家畜养殖和山特产品采集等活动,收入完全归个人。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负责任,造成森林资源或防火设施损失,一经林业稽查部门发现,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目前,我市已经在乌伊岭、红星、汤旺河和新青相继实行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农民共承包了土地73379公顷,每公顷看护费用从1元到8元不等。允许农民参加管护经营,是新形势下我市加强农林交错地带森林防火工作的一个新举措,通过3年6个防火期的实践证明,这项措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