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3月27日电(刘洪波记者吴聿宏刘莹)近日,记者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支队)了解到,去年,我市共有40多家已开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到劳动部门缴纳了欠薪保障金,缴纳金额达290余万元,部分农民工如愿地领到了工钱。
据了解,为充分保证农民工利益,2006年,该局加大力度,继续对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收缴欠薪保障金。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按规定比例预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储专项资金。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单位非法转包、分包建筑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或建筑资质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单位法人或工程负责人隐藏、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都可以启动保障金。
对已开工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用人单位实施收缴欠薪保障金制度,把企业与自身的工资支付行为捆绑在一起,有效地降低了拖欠工资案件的发案率。据统计,凡建立欠薪保障金的建筑企业,至今未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通过收缴欠薪保障金,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利益,我市农民工讨薪诉讼案件也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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