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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制定火灾警示信号标志
http://yichun.dbw.cn   2007-03-22 14:51:48

  东北网伊春3月22日电(记者崔蕊)日前,记者在市森防指了解到,今年春防,我市将统一制定火灾警示信号标志,所有防火检查站一律悬挂站牌,公开检查制度,乡镇场所防火工作做到“七有”。

  今年春防开始,我市确定了各县(市)区局防火宣传牌的数量和规格,规定了防火彩旗的规格、颜色和具体的数量,统一制定火灾警示信号和标志。所有防火检查站一律悬挂站牌,公开检查制度,建立登记表册。所有入山道口,均设立两种规格的固定岗亭,配有标志。所有流动哨人员均持有一面标志旗,防火检查人员带袖标,持证进行执勤。

  乡镇场所防火工作做到“七有”,即有一个防火办公室、有一支快速扑火小分队、有一个防火储备库、有一台扑火指挥车和运兵车、有两部对讲机和一部卫星定位仪、有七台以上风力灭火机、有与扑火人数相等的野外宿营装备。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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