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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企业混岗职工经济补偿费发放
http://yichun.dbw.cn   2007-03-19 10:43:34

  林城晚报讯(记者王玉梅)14日一大早,友好双子河贮木场的下岗职工王立辉就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区人劳局,领取正在发放的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职工经济补偿费。

  今年49岁的王立辉1993年下岗后,靠给别人修鞋维持着一家4口人的生计。考虑到他生活拮据,友好区民政部门将其纳入到了民政救济范畴,每月享受24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接到要发放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职工经济补偿费的通知后,他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握着手中写有8520元的支票,王立辉激动得双眼湿润了:“感谢党,感谢政府时刻想着我们这些人。这回,我可再也不用为老来生活犯愁了,我要把其中一部分用来缴纳社保费,将来也好老有所养。”

  据了解,进入3月份以来,为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职工发放经济补偿费工作相继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凡2006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国有森工企业混岗集体职工、1966——1977年间响应国家号召在国有森工企业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都在发放范围内。据统计,我市将有近8万名像王立辉一样的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职工受益。其中有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混岗职工近2万人即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余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将通过发放经济补偿费的形式与国有森工企业明晰劳动关系。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很好解决,他们下岗较早,人数较多,大多数为4050人员,生活负担重,是非常大的一个困难群体。为了妥善安置这部分人,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共同创建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积极对上争取,赢得了国家和省的支持,专门出台了明晰劳动关系的政策,并且降低门槛,将他们纳入到森工行业的养老保险,让他们老有所养。

  为使这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底对混岗集体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启动,2006年下半年又对混岗知青参险进行了身份认定。

  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坚持以人为本,多形式安置和以改革促进就业,以发展带动就业的原则,通过帮助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小额贷款等办法,积极为他们寻找再就业门路。近期,他们又先后深入到友好区、金山屯区等地,会同当地人劳部门就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与当地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协商,为混岗职工再就业搭桥铺路。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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