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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http://yichun.dbw.cn   2007-01-18 09:29:04

  东北网伊春1月18日电(蔡丽丽记者张艳波)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赵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嘉荫县赵某因其大嫂与被害人孟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产生报复孟某之念。2006年4月2日18时许,赵某酒后到邻居王某家看他人玩扑克,见孟某也在一旁观看,遂回家取一把尖刀返回王某家,趁孟某不备照孟某的右腹部猛刺一刀。孟某被刺后与赵某厮打,赵某又刺孟某数刀后,逃离现场。孟某在被他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孟某系被他人用单面刃刺器刺破胃、肝脏、心脏大失血死亡。案发当日,赵某逃至村民柴某家。当公安人员搜捕赵某到柴某家附近时,赵某主动跟柴某走到室外,没有逃走和抗拒抓捕,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因被害人孟某与其嫂有不正当关系而报复被害人,持刀剌被害人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赵某故意杀人犯罪罪行极其严重,但考虑其案发后没有抗拒抓捕,能如实供述犯罪及本案是由于被害人与被告人之嫂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引发,对其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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