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月10日电(秦影记者刘岩张增玲)日前,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06年末,我市已有近两万名1966——1977年间的国有森工企业混岗老知青、大集体工人(未达到退休年龄)完成档案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的最新政策,将获得补偿,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这在我国森工系统尚属首批。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刘洪波介绍:根据国家制定的政策,我市森工国企混岗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获得人均8000元左右的一次性补偿,在摸底调查工作中,获知我市的森工国企混岗大集体工人数量不大,经过市政府相关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历时8年多次向国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争取,同意将曾对我市建设做过巨大贡献的部分老知青也纳入到此项政策范围内。这是在我国开先河的事,但在运用政策和身份认定上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度,市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开拓思维,集思广益,以人为本,灵活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使这项惠及于我市数万人、数万个家庭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据了解,1966年——1977年,是我市知青上山下乡最集中时期,在这期间,正值文革,国家没有升学、招工计划,而正是这些老知青们为建设伊春林区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事隔多年后的今天,当年的许多老知青们依然没有退休保障,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如何解决他们的老有所养问题成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一直牵挂的事。据初步统计,我市知青共有10万人左右,其中1966——1977年间的老知青约为3万人。此次身份认定的工作量极大。
同时,由于负责管理知青档案的部门几易其名,由原来的知青办、劳动服务公司,到现在的就业局,机构变动大,由于种种原因,很多老知青的档案已经遗失,有档案的仅占三分之一左右,这给此次认定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为了实现公正、公开,不让一个符合条件的老知青“掉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经慎重考虑后,对没有知青档案的制定了“三级认定”、“三人联保”等以人为本的具体操作办法。“三级认定”是指申请人曾经工作过或正在工作单位的推荐、林业局劳资部门的认定和林业局负责人的保证。“三人联保”是指由申请人提出三人对自己进行保证,其中至少一人是本次已经被认定过的老知青或大集体工人,其他两人为有工作单位人员。如果在公示期内,劳动部门接到举报认定申请人身份不实的,将取消担保人的老知青或大集体工人身份认定。
为了早日完成此项惠及伊春数万人的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们放弃了节假日和双休日休息,分赴全市各地审核档案,解释政策,许多工作人员带病坚持工作,圆满完成了审核工作。
据悉,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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