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1月9日电(张喜兰记者王忠来金守城)家里起土豆,表姨父来帮忙,喝酒起争端,外甥发怒绰起木棒将表姨父打死。日前,乌伊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05年9月16日,乌伊岭区居民李某家中起土豆,其表姨父、表舅以及父亲和朋友前来帮忙。到晚上,土豆起完了,李在家置办了一桌酒席,招待帮忙的亲属朋友。喝酒时,其表舅张明(化名)因外甥李某没有给他倒酒,与其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作为表姨父的刘林(化名)见状,本来是为了劝架,但方式上有些强硬,不但没劝好,反而激怒了张明。最后,作为表姨父的刘林也参与其中,并绰起大斧,斧刃把忙着拉架的李某父亲的脸划伤。李某见状,绰起木棒对表姨夫刘林的头部一顿击打,将刘林打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乌伊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刘林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但李某犯罪后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按照法律规定有从轻情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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