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9月20日电(张红兵记者王跃东)15日上午,市物价局在伊春区政府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
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是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精神,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补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
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纠风办以及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代表共计37人,列席代表10人。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市朝阳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厂长高杰陈述了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依据和理由,以及市物价局关于拟定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初审意见书。
正在建设中的朝阳无害化垃圾处理厂位于北山七道沟山谷内,占地14.77公顷,工程总概算5428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400吨,负责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生活垃圾处理。处理厂建成后,每年将处理生活垃圾12.41万吨,产生费用276.5万元。为解决地方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朝阳无害化垃圾处理厂提出了征收垃圾处理费的申请。
听证会上,代表们都各自发表了建议和意见。会后,市物价局将各位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和研究,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标准,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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