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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用户质疑“8120信息费”
//yichun.dbw.cn   2006-09-18 15:04:12

  东北网伊春9月18日电(刘岩张增玲)14日,本报接到市中心区居民、联通用户韩先生反映: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联通公司替一个“8120的健康网站”以每月6元的价格收了信息费。他认为联通公司这种不经用户同意擅自代收信息费的行为侵犯了他的权益。

  据韩先生介绍:他是联通的用户,自今年7月起,他的手机莫明其妙地接到一个“8120”号码发来的短信息,开始时,韩先生没有在意,这样的短信息从此便天天发来,有时一天发给他4条短信,内容多为健康饮食方面的。9月1日,韩先生到市邮电大厦内的联通交费点去交话费时,却发现收据上标着每月6元钱的短信息代收费,经询问被告知:“8120”是一个健康网站的号码,联通公司只是替这家网站收取费用,每月信息费为6元钱。

  韩先生认为联通公司在没有告知自己的情况下,擅自发送这些短信息,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便于当天,通过联通客服10010取消了该项服务。但之后,“8120”的短信息并未停止,直到14日,韩先生实在忍无可忍才亲自来到伊春联通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质询。

  本报记者就韩先生反映的情况来到伊春联通分公司进行调查,市场部工作人员陈艳华向记者做了如下解释:“8120”是一家健康网站,它与新浪、搜狐等网站一样,并不是联通公司设立的机构。在国家信息产业部允许的范围内,这家网站与上级联通公司进行了业务合作,即由网站负责向联通客户发送短信息的业务,而联通公司代其收取信息费。这种费用就是每月6元钱。由于联通公司属省直属企业,合作事宜中联通公司是否有提成收益等伊春分公司并不了解。她们会将韩先生反映的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

  联通公司在用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收信息费是何种行为?就此事记者采访市物价局12358价格热线的工作人员、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人及黑龙江新飞律师事务所律师。据市物价局12358价格热线的工作人员解释:以前,他们也曾接到过多起这样的投诉,联通公司未经用户允许,未签订协议就收取信息费,属欺诈行为。市信息产业局陈局长向记者解释:由于联通公司属省直企业,市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只能在工作上起协调作用,没有行政执法权,价格收费等消费热点由物价、工商部门管理。对于此事,新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霄从法律角度向记者做了解释:联通公司代收信息费用应先告知用户,用户有知情权,如果没有得到用户的同意就擅自代收费用,网站发送信息未经用户允许,影响其正常生活,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虽然对类似事件,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法律相关原则,被侵犯了权益的用户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据韩先生说,他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事情进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刘岩 张增玲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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