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8月29日电
我们的家乡__绿色伊春,被称为“祖母绿”,是一片充满神奇的土地。这里丰富的森林资源养育了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类文化。无数摄影家的摄影镜头,曾潮水般一次次徜徉在茫茫的林海,高耸的山峰,变换的四季……而今天,我们的目光注视的是它的另一片景色__民俗。我们要将自己的家乡和家乡的民俗展示给人们,将遇到的美景和美景后的故事讲述给人们,让我们手中镜头的花瓣在每个难忘的瞬间开放,在每个追忆的心中珍藏。
一、活动主题:《镜头中的绿色家园》
二、活动时间:2006年9月1日__9月30日
三、主办单位: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
中共伊春市委外宣办(伊春市政府新闻办)
伊春市文联
四、协办单位:移动通信伊春分公司
伊春日报社
伊春新闻网
五、大赛组委会:
主任:华景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高臣移动通信伊春分公司总经理
葛维举市文联主席
金毅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外宣办,工作人员由市委外宣办、市文联、移动通信伊春分公司、伊春新闻网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六、活动安排:
1、摄影大赛征稿时间:2006年9月1日__9月30日
2、摄影大赛评稿时间:2006年10月10日__10月12日
3、摄影大赛颁奖时间:2006年10月20日
4、摄影获奖作品展出时间:2006年10月20日__12月30日,在伊春区中心画廊展出。
5、摄影获奖优秀作品在《伊春日报》上刊发专版,并署“移动杯”获奖作品选字样。
6、摄影获奖优秀作品在伊春新闻网上登出,并署“移动杯”获奖作品选字样。
七、评选活动:
本次大奖赛将邀请我市著名摄影家进行评审,评委成员五人。
八、评奖:
1、2006年10月10日,评委会评选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名单将届时登上伊春新闻网。取得大赛入围的作品,由评委会参照前期投票数额,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颁发奖金和证书;优秀奖30个,颁发奖品和证书;鼓励奖60个,颁发证书。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 (1个)奖金:1500元
二等奖: (3个)奖金:800元
三等奖: (6个)奖金:200元
优秀奖: (30个)奖品:富士胶卷4个
鼓励奖: (60个)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
十、参赛事项:
1、参赛对象:全国各地每位爱好摄影和民俗文化的人士均可参加。
2、赛期安排:自2006年9月1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截稿。
3、参赛方式:将作品交至大赛指定地点。
十一、作品要求:
1、题材限于民俗文化范围之内。以民俗为主,风光片要有人文成分。
2、参赛作品数量1__5张不限,报送7寸样片作品,并附带电子版。使用数码拍摄要求达到500万像素以上。作品要写明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3、所有参赛作品均限于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如涉及到名誉,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概不负责。
4、所有参赛作品如遇著作权,版权等问题均由作者自负责任。
5、凡参赛的作品,恕不退还。
6、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进行复制,网络宣传,杂志发表和制作获奖集,均不另付稿费。
7、参赛作品不符合要求的主办方有权进行删除。
8、大赛指定宣传网站为伊春新闻网,所有参赛者和广大朋友可通过网站获得相关信息。
9、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协议,主办单位有权进行适当补充和更改。
10、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二、参赛作品邮寄地址:伊春市委外宣办,邮编:153000。
联系人:谭景涛、姜腾妍,联系电话:3879199。
上图是伊春的春天
上图是伊春的夏天
上图是伊春的秋天
上图是伊春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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