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8月3日电(记者 李雪萍)7月27日,伊春区环境保护局接到区长专线办转市长专线函[2006]143号,反映位于伊春区旭日街道办事处的南山浴池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污染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接到专线函,伊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经了解得知,该浴池依据环保要求使用型煤,但因型煤质量不过关,又临时改用散煤,造成烟尘污染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对此,该局对这家浴池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该浴池立即停止使用散煤,更换优质型煤,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