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7月26日电(记者 张桃)新青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快速出击、方案得力,7个小时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案件。
7月23日凌晨4时许,该大队接到新青区黄金公司报案,称黄金公司仓库被盗,仓库门锁被撬开,约600多公斤干木耳被盗,价值人民币2.1万元。
接到报案后,新青公安分局副局长孙守义、刑警大队大队长齐跃刚一面向局长郑玉林汇报案情,一面组织侦查员和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同时展开了调查走访工作。
新青区黄金公司地处新青区农林委新青大街北侧,被盗仓库位于黄金公司院内,仓库内存放大量收购的干木耳。
由于被盗物品数额巨大,局长郑玉林高度重视,指示全力破获此案。副局长孙守义亲自到现场指挥破案,并主持召开了有全体侦查员参加的案件分析会。会上,确定此案为一起以侵财为目的的特大盗窃案件,发案时间初步确定为7月22日23时至23日凌晨3时,作案人数可能为1人或2人,作案工具为三轮车。同时,对下步侦破工作达成几点共识:1.顺沿现场遗留的车印和三轮车进行走访和审查;2.对有条件接触现场的人员进行走访和审查;3.对黄金公司周边街道进行走访和审查;4.加强阵地控制,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线索;5.充分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6.在全区范围内,对有前科、劣迹、有作案可能的人员进行排查。
经过几个小时的工作,当日9时30分,刑警大队侦查员黄贺、夏成志在黄金公司附近建设委走访时,获悉重要线索:建设委208号张永军家有一辆三轮车,该车与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相吻合。
侦查员以调查防汛名义来到张永军家,在其家仓房内发现被盗的26袋木耳。为不惊动犯罪嫌疑人,侦查员以防汛人员身份询问张永军的母亲,张永军的母亲说儿子不在家出去了。侦查员马上将情况报告给大队长齐跃刚。齐跃刚经请示领导,指示侦查员在张永军家周围蹲坑设伏,等待犯罪嫌疑人张永军回来后进行抓捕。
与此同时,经工作,侦查员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永军,男,35岁,无业,刑满释放人员,1988年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1995年释放。
11时40分,张永军回到家中,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宇、孙谅随后紧跟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永军进院后发现有人跟进来,感觉不妙,撒腿就向屋内跑去,翻过后窗户从后院门向胡同内逃窜,副大队长杜宇、孙谅随即紧跟,当犯罪嫌疑人跑出50米左右时,被擒获。
在强大的审讯攻势和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永军供述了7月23日凌晨1时许潜入黄金公司仓库,撬开门锁,利用三轮车分4次盗窃干木耳26袋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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