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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66顺”皮鞋
//yichun.dbw.cn   2006-03-22 10:32:38

  东北网伊春3月22日电

  春节后,金山屯区、西林区、美溪区等地相继发生26起入户盗窃案,窃贼最多一天疯狂作案7起。美溪公安分局民警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一举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

  民宅被盗

  美溪区风景秀丽、交通便利,人民安居乐业。正月未过,虽然还有丝丝寒意,但人们仍然兴致勃勃地走亲访友,沉浸在节日浓浓的喜庆当中。

  2月下旬开始,这份祥和、平静被打破: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区内连续发生11起入室盗窃案,搅得小城的居民人心惶惶。

  2月19日,美溪区东林委杜某从外面回到家时,发现大门明锁被弄开,门被从里面反插……

  杜某一惊,等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门弄开,屋内的情景让她大吃一惊:只见屋内满目狼藉,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后窗户的塑料薄膜也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玻璃被打碎了一块。窗户大开着,寒风嗖嗖地从外面往屋里刮。

  杜某一下子明白了家中进贼了。杜某赶紧查看了一下家中放钱的地方——还好,没有被小偷翻到,杜某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回过神来的杜某拨打电话报了警。

  手段相同

  2月19日当天,美溪公安分局就接到报案3起。

  接警后,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李杰将案情向美溪公安分局局长潘彪作了汇报,并与刑警大队大队长孙玉军召集刑侦、技术人员赶到案发现场。

  李杰、孙玉军与民警通过反复研究,3起案件的作案手段相同,都是先将门撬开,然后将门从里面反锁,作完案后,再破窗逃走,来回的路线不一致,作案手段极其狡猾。孙玉军在带领民警进行走访调查中又了解到两起案件,当事人当时没有报警。

  民警在调查中掌握一条线索,两个正在上学的女学生,回家时曾碰到过犯罪嫌疑人,但由于犯罪嫌疑人跑得太快,她们只见到嫌疑人是穿着深色的衣服,身高约1.7米左右的男子。

  案件频发

  3月2日,同是美溪区东林街又发生了3起盗窃案,这3起案件虽然与前3起提取的足迹不同,但作案手段相同。

  3月3日,在东林委又发生一起相似的案件。

  犯罪分子如此猖狂,美溪公安分局的领导、民警被激怒了。潘彪局长坐镇指挥,侦查人员调整破案思路,重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梳理,对警力做了具体而明确地分工。一方面以孙玉军带领的刑警大队为主,各中队到自己的责任区开展工作,辖区民警深入街道、居民区进行摸排。另一方面对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一双29厘米、方格足迹开展调查。

  民警冒着严寒,查遍美溪区内的所有鞋店,寻找方格足迹,可没有商家出售过方格足迹的皮鞋。

  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流窜作案

  就在民警们一筹莫展之时,公安网的伊春信息平台上,西林公安分局在网上公布了西林区内发生了7起与美溪区具备相同手段、相同足迹的案件。

  与此同时,金山屯区也同样发生了两起同样作案手段的案件。

  美溪公安分局民警在西林区警方的配合下,在西林区一家鞋店找到了与现场留下的足迹相同的“66顺”牌皮鞋。

  美溪公安分局、西林公安分局、金山屯公安分局三家经过沟通,通过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痕迹认定,认为可以并案侦查。

  揪出嫌犯

  3月6日,就在公安民警撒下大网,捕捉犯罪嫌疑人之时,美溪区东林委又发案两起。

  李杰副局长请示潘彪局长,调整破案思路,组成侦破专案小组和民警巡逻小组。专案小组开展调查、摸排,巡逻小组采取巡逻、蹲坑守候等形式,每晚在居民区开展主动防范。

  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小组在美溪区七十六道口集中警力进行守候、侦查。在七十六道口,刑警大队王晓峰、许学伟、徐榕泽、孙志刚、宋洋,迎着凛冽的寒风,顶着飞舞的雪花,对凡是进入美溪的车辆、可疑人员,以现场留下的“66顺”牌的皮鞋为主线,逐一进行盘查。

  3月13日下午2时30分,一辆伊春开往美溪的中巴车在七十六道口被拦住,民警上车进行检查。

  这时,细心的徐榕泽眼睛一亮,只见在客车中间座位上,一人的脚上穿着有“66”字样的鞋,他悄悄地碰了碰中队长王晓峰。

  王晓峰不露声色地上前,请该乘客出示身份证,从身份证上得知该男子姓张。

  此时,王晓峰又发现了张某身上衣服的纽扣与在案发现场遗留的纽扣相同,都带有五角星。

  张某作案的疑点越来越大,民警依法将张某传唤到刑警大队,并布置警力对张某家依法进行搜查。

  在张某家,民警搜出了西林报案人丢失的两双新女式皮鞋及一部未使用过的红色TCL手机。

  在张某家同时搜出了张某作案时用的螺丝刀子及一个铁钩。更为重要的是,发现了张某在美溪作案时穿的另一双黑色皮鞋。

  审出26起

  在获得了大量物证的前提下,鉴于案件属跨区系列作案,性质恶劣,潘彪局长、李杰副局长与刑警大队大队长孙玉军研究制订了一套审讯方案。

  王晓峰、徐榕泽、王明涛对张某进行了第一轮审讯。

  在第一轮的审讯中,张某交待了在美溪区作案11起的犯罪事实。

  第二轮审讯由许学伟、宋洋、孙志刚三人组成。

  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张某又将在西林区作案10起,金山屯区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作了供述。

  经审讯,张某交待了他最多一天疯狂作案高达7起的犯罪事实。他乘面包车先在金山屯作案两起,中午到西林区后又作案5起。

  张某(男),41岁,美溪区红光街暂住人口。他盗窃手机、金银首饰、现金等,涉案总价值5000余元。盗窃所得现金均已被张某挥霍一空。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孙玉军 记者 张艳波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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